中标
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03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2012022000033西2022-07-15
预算金额528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勇18108251704
中标公司四川天1源人科技有限公司519.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天源人科技有限公司519.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2012022000033
二、项目名称: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天源人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二路25号盈创卡美迪大厦907 | 5,197,5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天源人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其他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马尔康城市主城区、城区周边镇的部分村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能力达到50吨/天,对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 | 马尔康城市主城区、城区周边镇的部分村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 519.75万元/年,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 | ①根据生活垃圾处理厂工艺对马尔康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工艺完善、流程合理、环保达标,各中间环节和单体设备运行可靠;②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不得对大气、水、土壤产生污染。 | 5,197,500.00 |
佘永清(采购人代表)、张魏、杨智、何玲、杨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按照年预算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5.12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代理服务费包含采购需求编制和需求论证费用,本次采购三年服务期,按服务费×三年收取。
监督管理部门:马尔康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826512;0837-283391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达萨街603号
联系方式:1868374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A幢16层1号
联系方式:181082517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勇
电话:18108251704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中标-小微企业申明函.jpg 中标-小微企业申明函.jpg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招标文件(更正)-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定稿.pdf 招标文件(更正)-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定稿.pdf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
政建设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天源人
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1690.572974
万元,资产总额为794.5151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下(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1万元,资产
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大源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项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昊源人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7月15日
口
1
人人民、职业收人,所产总报上一年在数新,无上一年成效装的新设务企业可不
填报。
321
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2012022000033
西
2022-07-15
序供应商号名称 |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价格环节(10分) | 项目分析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项目应急方案(75分) | 人员要求、履约能力(15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四川天1源人科技有限公司 | 是水化平 | 是 | 1 | 是 | 9.52 | 72.6 | 15 | 97.12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天源人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97500(元)(伍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吉优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50000(元)(肆佰玖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南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00000(元)(伍佰贰拾万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四川天下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50000(元)(伍佰贰拾伍万元整)。 |
四川吉优蓝环2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是化平 | 是 | 1 | 是 | 10 | 64 | 0 | 74.0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天源人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97500(元)(伍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吉优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50000(元)(肆佰玖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南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00000(元)(伍佰贰拾万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四川天下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50000(元)(伍佰贰拾伍万元整)。 |
四川南3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 | 是 | 9.52 | 64.2 | 0 | 73.72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天源人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97500(元)(伍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吉优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50000(元)(肆佰玖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南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00000(元)(伍佰贰拾万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四川天下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50000(元)(伍佰贰拾伍万元整)。 |
夜府采狗四川天下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夜府采狗 | 水化平化是水化平长化平 | 是 | 是 | 9.43 | 64 | 0 | 73.430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天源人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97500(元)(伍佰壹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吉优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4950000(元)(肆佰玖拾伍万元整)。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南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00000(元)(伍佰贰拾万元整)。第四中标候选人:四川天下振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250000(元)(伍佰贰拾伍万元整)。 |
口
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狗
-第1页-
四省政府采购一一体化:
武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狗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第2页-
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
招标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
招
标
文
件
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5
第四章投标人和服务内容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5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6
第六章招标项目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37
第七章评标办法..................................................................................................................42
第八章合同草案条款..........................................................................................................50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
政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人)委托,拟对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
二、招标项目: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金额:528万/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拟采购马尔康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委托运营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
章、第五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2年6月25日00:00:00至2022年7月1日23:59:59(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
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注:因当前正值疫情期间,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时只允许一个授权代表参加,现场
授权代表应佩戴好口罩,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信
息登记,不佩戴口罩、不接受体温检测和不进行信息登记的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1601室。
投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栋1601室。
1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
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达萨街603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868374000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601室
邮编:610000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18108251704
2022年6月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528万/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实质性要求)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528万/年,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
低于成本价
度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
(实质性要求)
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
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
小微企业(监狱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少数民族地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类似
业视同小微企业)价营业执照的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以单位注册地址为评判依据),
3格扣除、少数民族地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少数民族地区
区优先采购、失信企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业惩戒(实质性要求)三、失信企业惩戒
1.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
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
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
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
行承诺。
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节能、环保及无线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
5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政策(如涉及)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实质性要求)
3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6评标情况公告评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
7投标保证金
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9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28-61641704
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28-61641704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介绍信及中标服务费转账
凭证到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11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601室。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全权协助
代理机构处理。
12投标人询问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8-6164170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601室。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全权协助
代理机构处理。
联系人:范先生。
13投标人质疑联系电话:028-61641704。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1601室。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
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马尔康市财政局。
14投标人投诉联系电话:0837-2826512
地址:马尔康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合同
15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
公告备案
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计委计价[2002]198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6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顺城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128907844010101。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
17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其他
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
[2018]123号”)。
18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马尔康市公用事业和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蜀华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
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
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
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5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
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
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小组成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
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
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
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服务内容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6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
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
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性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性以外的审查)
14.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
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7
投标人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4.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
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商务应答表;
(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
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
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
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载
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
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
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
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符合性检查。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
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
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
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符合性审查时,因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后导致有效
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不再继续评标。
3.2.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
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
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
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
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4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
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
(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
43
定点投标人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
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注:经上述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再继续评标。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
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
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
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
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本项目适用),评标
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
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
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
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
同且投标人均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
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
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
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
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
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
44
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
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3.8.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
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8.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
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
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
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
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
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
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
处理。
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
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5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
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
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
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
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
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
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
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
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
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明细表)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同等扶持政策。
(3)评审细则:
序评分因分
评分标准说明备注
号素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评审报价作为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共同
1报价10×10评分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因素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项目分12根据投标人针对根据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分析方案,提供方共同
46
析方案包含①垃圾处置现状分析、②现状分析、③项目重案评分
点分析、④项目难点分析,符合本项目的得12分,因素
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安排不合理
或针对性不强或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
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
①运营管理方案、②设备、基础设施维护方案、③
共同
项目实人员配备方案、④各岗位培训计划,符合本项目的提供方
321评分
施方案得21分,每有一项缺失扣5.25分,每有一处缺陷案
因素
或安排不合理或针对性不强或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
清晰的扣2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管理制度,包含①行政
管理制度、②人事管理制度、③财务管理制度、④
共同
服务管项目运营管理制度,方案符合本项目的得12分,提供方
412评分
理制度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安排不合理案
因素
或针对性不强或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
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包含①
质量保证措施、②质量保证措施手段、③质量节点
的控制手段、④自查问题整改措施、⑤内部管理的共同
服务质提供方
512职责、⑥服务岗位风险控制(意外保险及岗位安全评分
量保障案
措施)方案符合本项目的得12分,每有一项缺失因素
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或安排不合理或针对性不强
或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的项目应急方案,包含
①重大疫情、②撒漏事故、③交通事故、④重要节
日、⑤重大活动、⑥重要检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共同
项目应提供方
618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并且方案符合本项目的得18分,评分
急方案案
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或安排不合理因素
或针对性不强或表述不完整或阐述不清晰的扣1分,
扣完为止。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实施人员,其中管理人提供相
员(厂长或副厂长)具有安全技术管理中级及以上关证明共同
人员要
76职称证书的得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资料复评分
求
2、技术人员(电工或机修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印件加因素
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含)以来每具有1
个类似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需提供中标/
提供相
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关证明共同
履约能4、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服务认证证书,
89资料复评分
力且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圾固废处理系统的售后服务
印件加因素
(安装、维修、运营)的得2分。
盖公章
5、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
范围包含生活垃圾固废处理系统得售后服务所涉及
47
的环境管理活动的得1分。
6、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且认证范围包含生活垃圾固废处理系统得售后服务
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得1分。
7、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省级以下政府部门颁发的
0.5分。
5.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
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
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3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4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2.5中标人如果放弃中标,招标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
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
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48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
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
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
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49
第八章合同草案条款(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
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
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
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
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
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
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
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0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
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
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
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
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
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
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
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51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采购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修改部分条款。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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