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华气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压缩天然气运输服务(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武慧敏
招标代理机构规划总院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田工136991286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包头华气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压缩天然气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头华气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压缩天然气运输服务(二次)项目已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批准,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包头华气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终端销售。包头华气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华气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0日,是包头地区最早建成天然气加气子站的企业。公司目前拥有5座天然气加气子站(含2座液压加气子站,1座临时停运),均位于包头市区。
公司计划选定一家压缩天然气运输服务商为公司所属加气站配送压缩天然气,所配送气源来自鄂尔多斯市华气达昌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母站,配送目的地为公司所属各CNG加气子站。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压缩天然气运输服务,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1家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和运输能力的压缩天然气运输服务商进行承运,日运输气量需求约3.4万方。承运商的运输车辆必须经国家或行业相关机构检测合格;保险、检测及维修、办证等相关费用及承运期间所发生一切维修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运输能力的全过程运输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车头具有危货运输手续。
3.1.2人员要求:严格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执行,运输人员及押运人员需取得相关资格证件且在有效期内,并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1.3 HSE业绩要求:3年以内未发生过道路重特大安全事故。
3.1.4装车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压缩天然气槽车充装安全操作规程及压缩天然气产品槽车充装前后安全检查记录执行。
3.1.5运输要求:运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3.1.6.保证货物的装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运的货物卸净。
3.1.7.了解各个配送点的周边情况,并根据包头公司提出的具体到站时间调配配送时间及配送线路。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需提供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
至少有近3 压缩天然气 道路运输业绩1项,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4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年(2020 -2022年),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3.5 设备要求:
(1)投标人至少拥有牵引车头3台,管束车10台且运输能力必须满足我公司5座CNG加气站日所需配送气量。液压站需配备CNG液压重型罐式半挂车,其它加气站配备普通CNG重型罐式半挂车。
(2)车辆商业货物保险要求:按照危化品车辆保险缴纳
(3)投标人需使用运输管理系统对运输进行管理
(4)车辆具备GPS或同等功能的定位跟踪系统
(5)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保单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项目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6日至2023912登陆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特别提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
②下载《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并发至招标机构邮箱13699128623@139.com。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报名支付标书费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27日09时00(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工作日)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的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927日09时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气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莫尼路与民族东路交叉口北100米
联 系 人:武慧敏
电 话:0472-5319776
电子邮件: wuhuiminnmg@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规划总院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13699128623
电子邮件:13699128623@139.com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规划总院招标中心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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