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打渔山南票新区污水管网清掏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39.3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404-00008
预算金额139.3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东泽0429-5067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葫芦岛打渔山南票新区污水管网清掏疏通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打渔山南票新区污水管网清掏疏通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4-00008
项目名称:葫芦岛打渔山南票新区污水管网清掏疏通工程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3,912.16
最高限价(元):1,393,912.61
采购需求:查看
化粪池按容积大小每年要清理至少2次,以防止粪渣板结,形成沼气,产生安全隐患。
主要有三方面清掏管理工作:
1.日常清掏处理方面:经统计,打渔山南票新区共有8个区(A区、B区、C区、D区、E区、F区、G区、H区),8个区共有化粪池72个,污水井2462个。按每年至少清掏2次,采用专业化粪池一体车,在不增加原有排污管线负担的前提下,每次清理至化粪池底为标准,粪渣进行无害化处理为标准。
工程量的考核,以社区化粪池清掏工作量单为依据,由社区和街道进行把关和考核,年终抽取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并将责任随时巡查。对出现异常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化粪池,立即进行处理,坚决杜绝化粪化粪池清掏工作量单及综合验收做为工程款拨付的依据。
2.化粪池巡查方面。常规情况下,供应商应每季巡查一次,一年进行四次巡查,以确保化粪池处在正常功能状态,无安全隐患。特殊情况时,供应商有池管理漏洞。化粪池巡查工作由社区做好记录,以巡查记录单做为该巡查工作的依据。
3.维修保障方面。对破损严重,出现异常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化粪池的化粪池,应向街道、社区及时提出维修申请,经街道、社区确认,住建局审核同意后,进行维修施工。此项发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中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能够承接本次全部采购内容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4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南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九龙街道龙山路1号
联系方式: 0429-4199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葫路187-27号楼C
联系方式: 0429-5067888
邮箱地址: lnzxxmgl@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0012853347000000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东泽
电  话: 0429-506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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