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标办对以下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银校合作项目
二、采购编号:NTKY2022(0023)
三、项目需求说明:
请供应商投标前仔细研究项目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21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投标人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面向全国开展业务的股份制银行,已在南通市区开设分行。持有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分行投标,需具备:(1)分行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2)已取得投标人所在银行具有审批权限的机构同意投资的承诺书,承诺书须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分行行长签名并盖章;(3)具体经办网点为设在崇川区主城区或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支行或分行营业部;(4)有南通市财政局设立的非税收入账户。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两项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是指取得授权委托、代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参加述标答辩并对评标委员会相关质询事项具有签字确认权】。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上述资格后审资料采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日期后单独装订并单独密封(按投标书密封要求),报名时递交招标人。上述资格后审资料必须在报名时随带原件备查,如资格后审时要求提供原件,不能提供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上述资格后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就视为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不能参加投标。
六、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项目需求的询问,请与蔡老师联系,13275298601。
2.招标文件制作人:张老师(0513-81050698);评审经办人:张老师(0513-81050698)。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7日上午8:30~9:00。
地点: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立德楼604A。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非现场形式的投标,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7日上午9:00.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参与开标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南通大市内常态化疫情防控区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市外人员,落实“落地检”的要求,凭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人员,抵通后落实“12 小时内落地检”+“3天3检”,即连续4天4次核酸检测)、测量体温正常、扫场所码、佩戴口罩进校,在校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与校园师生员工接触。风险地区人员严禁进校,进校人员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各省、市有最新防控要求的,按当地最新发布的防控要求执行。
(2)各投标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85590062。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银校合作标书20221116定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