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路径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对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路径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路径与应用技术服务

合同金额(元):216000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评估发展研究中心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将原合同第五条条合同履约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12个月,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止”变更为“本合同服务期为24个月,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4个月止”。
二、二、原合同的项目进度及阶段成果要求调整如下:
工作阶段 预计成果 预计完成时间
第一阶段 1.前期准备;
2.国内外生态系统碳汇提升案例收集与分析;
3.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管理工作现状调研。 合同签订后3月内
第二阶段 1.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路径梳理与可行性分析;
2.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与提升路径研究;
3.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策略与行动计划编制。 合同签订后8月内
第三阶段 1.研究报告完善;
2.专家论证;
3.成果完善并通过甲方验收。 合同签订后9-12月内
第四阶段 1.研究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碳汇提升策略。
2.“林业碳汇试点市”路径研究 补充协议签订后8月内
三、项目最终成果
1.国内外生态系统碳汇提升案例分析报告。
2.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管理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3.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路径梳理与可行性分析报告。
4.深圳市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与提升路径研究报告。
5.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策略与行动计划。
6.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碳汇提升策略建议。
7.“林业碳汇试点市”路径建议方案。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我局印发的《关于优化常规项目管理的通知》,现对《深圳市生态系统碳汇提升路径与应用技术服务》项目合同期限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1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393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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