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大东区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09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5
公告正文
编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说明 |
1 | 投放亭视频监控安装维护 | 18套 | 在三星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亭安装18套视频监控摄像头,提供1年5G流量,提供1年设备维护服务。监控摄像头参数如下: 类型: 云台球机 内存容量: 128GB 颜色分类: 全彩夜视 清晰度: 1080p 有效距离: 10(含)-30m(不含) 焦段: 标准焦距: 4mm 呈像颜色: 彩色 5G传输:提供1年5G传输服务,每月不低于100G流量。 安装及维保:含安装及1年设备维保服务。 |
2 | 垃圾分类AI智能分析软件系统 | 1套 | 对18路三星小区垃圾分类投放亭的视频监控数据进行AI算法分析,对暴露垃圾、垃圾桶满溢问题进行识别报警,并将报警信息共享给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
3 | 前端投放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 1套 | 汇聚视频监控数据,研发前端投放监控管理软件系统,具体功能包括: 1、事件上报 2、设备管理 3、监控配置 4、实时预览 5、录像回放 6、图片查询 7、大屏展示 将系统纳入区级管理平台,在现有云服务器上统一部署管理。 |
4 | 中端收运实时跟踪软件系统 | 1套 | 对接现有运营公司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和可回收物收运车辆的GPS轨迹数据,在区级管理平台上进行实时跟踪展示和历史回放展示,具体功能包括: 1、车辆轨迹跟踪与报警 2、被监控车辆信息查询 3、车辆状态实时更新 4、车辆历史数据查询管理 将中端收运实时跟踪系统纳入区级管理平台的智能运营监控中心,打通车辆GPS跟踪和车辆在线状态数据,并进行融合展示、管理。 |
5 | 智能箱数据采集和上传 | 20套 | 实现20套智能四分类垃圾箱数据与市、区级垃圾分类平台的对接,具体包括: 区级对接 实现20套智能箱与区级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 2、市级对接 实现20套智能箱数据自动上传到市级平台。 |
6 | 驻场服务 | 1年 | 提供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驻点,辅助业主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平台操作、开展操作指导与培训、负责系统技术支持等,并根据业主方要求开展相关数据分析服务工作。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正本)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U盘或光盘存储形式)递交至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未经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
3、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投标(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
5、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2甲-1号
联系方式: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邮箱地址: syxs999@sina.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辽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1111225018000515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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