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出租方名称:包头市住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本出租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
房屋出租信息并由贵公司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贵公司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
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
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
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
疵担保责任。
2、承租后的水、电、暖,物业、装修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不得经营餐饮、KTV等娱乐行业和存放危险品、化学品,不
可从事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及活动,合同期内变更营业项目时,需要提前和出租方沟通,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
设施。
3、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对所承租房屋合同到期后或解除合同后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对交还出租方的房屋恢复
原状,否则出租方有权将清理所需费用从租房保证金(押金)中扣除或通过司法途径追缴。
4、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
公告的要求向我公司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
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
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
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
5、最终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我公司催告仍
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意向承租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
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
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承租意向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正反面和《承租意向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
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票、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8、该笔保证金接受同等额度的保证金保函。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年一次性支付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签订《电子竞价承租确认书》并按照《电
子竞价承租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全部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保证金可抵作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我公司在收到承租人交纳的首年全部租金后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完《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租赁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予
以退还;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
予退还押金。
3、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
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5、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该房屋结
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6、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
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7、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屋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一切其他
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8、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
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9、与承租相关的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
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a、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b、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2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
付清年度租金、押金的;
c、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d、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e、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f、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3、处置方法: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年租金或押金后,自动转为年租
金的等额部分;若竞租不成功,我公司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
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附件仅供查看,勿做投标使用
附如若获取正式文件请参照投标人系统操作手册登录系统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