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静海区县级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
金额
62.8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hcxbxts-202409
预算金额
62.83万元
招标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朱工022-59595332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全东022-23210356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9/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4
公告正文
2024 年静海区县级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HCXBXTS-20240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静海区县级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第七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静海区县级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静海区县级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 提供以下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交通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 1.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磋商之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 供应商单位公章; 1.4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9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4.2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5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9月至评审当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 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 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6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截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 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出售磋商 文件,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l座17层):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 成PDF和供应商信息(供应商信息用 word文档编制,包括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供应商邮箱、磋商文件邮寄地址或电子版发送地址)发送至 guangzhengzixun@126.com 邮箱,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将获得磋商文件要求和方式 发送到供应商邮箱。磋商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户名: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 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账号:7231310182600129934,行号: 302110023139,投标单位须从单位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包段。4.磋商文件的售 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 座12A层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 座12A层评标室) JEC 次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4年静海区县级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工程 79 2.项目编号:JHCXBXTS-202409 二、项目内容 ECT 1.主要标的名称及数量:2024 年静海区县级公路标线及设施提升,数量:1项。 咨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项目需求书。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参与磋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本项目预算为:¥628301.52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捌仟叁佰零壹元伍角贰分)。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预算,否则,本项目磋商小组有权按未实质性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相关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 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给予监狱 企业10%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本项目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0%价格扣除。 4.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CO,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实施 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6.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 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7.根据本项目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磋商小组通过截 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工程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立交北侧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2-595953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联系人: 李全东、刘亚彬 电 话: 022-23210356
电子邮件: guangzhengzixun@126.com 李全百、(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CT C0 盖章)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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