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翔县中医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采购项目编号:HYBJ2018-031
三、采购人名称: 凤翔县中医医院
地址:宝鸡市凤翔县城西区大道
联系人:王振刚
电话:0917-721599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A座1805室
联系人:王媛
电话:0917-3365198
传真:0917-336519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凤翔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1年
项目概况: 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污水处理站托管
采购预算: 2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和技术人员列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8-10-23 09:00:00至2018-10-29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5A座18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1-09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8-11-09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大道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65198
2、开户名称: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渭滨农商银行党家村支行
4、账 号:270301260120100003316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10-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