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河西工农路47号三楼的房产(85.84㎡)房产的
变卖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5日10时起60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483),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关于申请执行人徐开忠、朱艳丽与被执行人文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拍卖被执行人文生名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河西工农路47号三楼的房产(85.84㎡),产权证号:永房权证零陵字第02029062号,房屋性质:商住,房屋规划用途:商住,土地用途:住宅,土地使用类型:划拨,所在楼层/全部楼层:3/4,户型:2室1厅1卫,东朝向,无电梯,简装,无租赁情况,未腾空,建成时间1996年。
情况说明:法院负责清场交房。
双方当事人议价:343360元起拍价:274688元
增价幅度:2000元保证金:2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申请法院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在领取法院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应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10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价款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1月4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4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拍卖,需在开拍24小时前将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至零陵区法院,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城支行,账号:8201385000001803050001226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限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承 办 法 官:19107460071高法官
业务咨询电话:18974679238 刘小姐
举报监督电话:0746-6330316
网络服务电话:400-822-2870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