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心城区供水分区倒虹吸管新建工程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货物、施工一体化)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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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14日 19:3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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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9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 ||
预算金额 | ¥374.834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59466106 | ||
采购单位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霞浦县供电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工,139505030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余小姐、陈先生,0593-2939962、13559466106 | ||
附件: | |||
附件1 | 投标邀请函及附件1.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TYND[2022]034号
项目名称: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心城区供水分区倒虹吸管新建工程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货物、施工一体化)
预算金额:374.834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4.834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1-1 | 城乡供水一体化中心城区供水分区倒虹吸管新建工程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设计、货物、施工一体化) | 1批 | 374.8348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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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①设计时间要求:设计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 天内完成初步设计,10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②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5)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6)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联合投标的设计单位应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2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替代材料: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3 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当月不计)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当月不计)六个月任一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3.4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办公场所的产地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为准)。3.5 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至 2022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后并按要求进行办理。(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投标邀请函第5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附件1”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876349430@qq.com),传真或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876349430@qq.com
报名费、保证金、服务费专户
开户银行:宁德农商银行东侨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帐 号:9060224010010000000340
行 号:4024030611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
地址:霞浦县供电公司
联系方式:李工,13950503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联系方式:余小姐、陈先生,0593-2939962、13559466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1355946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