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黑龙江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类(框架)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dts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号:24DTS2)
各相关应答人:
黑龙江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二次服务类(框架)固定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非电网设备维保
包1

后勤服务
包1

技术服务
包1

技术服务
包2

技术服务
包3

技术服务
包4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装备检测试验
包1
黑龙江省聚源检验检测中心
水电工程咨询服务
包1
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水电公用系统技改检修运维
包1
黑龙江省鑫平安广告有限公司
水工设备设施技改检修运维
包1
黑龙江省龙保水电检修安装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维保
包1
牡丹江市上海三菱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
消防服务
包1
牡丹江市华晓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消防服务
包2
牡丹江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业务运营服务
包1
大连联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运营服务
包2
大连联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中介服务
包1

中介服务
包2
黑龙江振汉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介服务
包3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451-53683286
联系传真:
2024年5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人:黑龙江莲花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