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万安县]万安县芙蓉镇十八口塘房屋5年租赁权拍卖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2-10-01]
项目编号: | CQ22JX08006573 | |||||||
项目名称: | 万安县芙蓉镇十八口塘房屋5年租赁权拍卖 | |||||||
标的名称: |
万安县芙蓉镇十八口塘房屋5年租赁权拍卖,挂牌价140,000.00元 万安县芙蓉镇十八口塘房屋5年租赁权拍卖,挂牌价170,000.00元 万安县芙蓉镇十八口塘房屋5年租赁权拍卖,挂牌价300,000.00元 万安县芙蓉镇十八口塘房屋5年租赁权拍卖,挂牌价162,000.00元 万安县芙蓉镇十八口塘房屋5年租赁权拍卖,挂牌价17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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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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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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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2年10月0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2年10月14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不自动延期 | |||||||
项目简介: | 位于十八口塘商业区五栋房屋5年租赁权,经营范围为文化书屋、休闲清吧、富硒产品经营、餐饮美食、烘焙室、咖啡馆、庭院茶楼等业态相关产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坐落 建筑面积 年租金 竞买保证金 竞买时间 1 万安县十八口塘商业区栋房1号,建筑面积492.71平方米,5年总租金300000元 竞买保证金30000元,竞买时间上午9时00分开始 2 万安县十八口塘商业区栋房2号,建筑面积266.17平方米,5年总租金162000元 竞买保证金16000元,竞买时间上午9时20分开始 3 万安县十八口塘商业区栋房3号,建筑面积282.18平方米,5年总租金170000元 竞买保证金17000元,竞买时间上午9时40分开始 4 万安县十八口塘商业区栋房4号,建筑面积282.14平方米,5年总租金170000元 竞买保证金16500元,竞买时间上午10时00分开始 5 万安县十八口塘商业区栋房5号,建筑面积229.43平方米,5年总租金140000元 竞买保证金14000元,竞买时间上午10时20分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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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竞买前注意事项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价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质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2)本次竞买标的不设保留价。 (3)竞买人在中标后须在2022年12月10日完成房屋装修并正式营业,如未如期完成则视为违约。 2、优先权的规则:原租户在同等的价格下享有其租赁店面的优先租赁权。当产生最高价时,优先权人可以对该价表示接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3、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4、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上午9:00。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5、成交后,由竞得人缴纳交易服务费。 (1)成交后,按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和省委、省政府赣字〔2016〕22号文件规定向受让人收取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0.225%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450元,在此基础上按成交金额的1.2375%收取竞价交易服务费,每宗最少不低于900元。 (2)成交后,受让人须在竞买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签署《产权交易凭证》。 (3)竞得人凭《产权交易凭证》、业主审核合格后的装修效果图及装修方案与业主签订合同并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租赁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并与万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须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没收。签订合同后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若竞租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上述首年租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万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2033 6082 8001 0000 0124 50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万安县支行 (5)承租人接管标的后,经营范围及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6)装修时不得随意改变店面现状结构和破坏墙体结构,须严格按照审核后的装修图纸进行装修。在租赁期内如要转租,须征得出让方同意后方可转租,租赁期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安全及违法等事故责任自负,与出让方无关,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必须无条件将标的物移交给出让方。 (7)租金仅为房屋租赁费用,不含物业、装修、水电等其他因租赁所产生的费用。 (8)在承租期内所产生的税费、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9)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受让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办理竞买保证金退付。 (10)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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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 3、具备所从事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注:放弃中标资格的承租方在本次竞价中将取消竞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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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原租户在同等的价格下享有优先权,但必须报名参加竞买。 | |||||||
联系方式: | 1.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胡女士 0796-5709396; 2.万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王女士 0796-5706575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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