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石高速公路廊坊、沧州段及邢邯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永利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寒树19003212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津石高速公路廊坊、沧州段及邢邯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项目已由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公开邀请申请人参加比选活动。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1 比选项目简介
1.1 比选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廊坊、沧州段及邢邯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项目
1.2 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 比选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比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投资由申请人自行测算,并自行负责。
1.5 比选项目概况:
(1)在津石高速廊坊、沧州段沿线利用互通圈、边坡及文安南收费站、梁召收费站、任丘开发区收费站、任丘养护工区4个单位闲置场地(不影响站区正常使用及公路使用功能情况下)布设光伏和每站区2座充电桩,邢邯中心办公楼布设光伏,并配备一套光伏发电信息查询系统,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2)合作方式:比选人只提供闲置场地,享受租赁费、电价折扣及碳排放指标三方面收益,中选人负责项目涉路安全评估、报批、投资、建设(含涉路施工许可)、并网、运维,项目安全管理等。
在不影响公路使用功能和站区整体形象协调美观、整体建设规划、安全性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中选人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涉路安全评估、设计、设备采购(采购市场优质品牌光伏组件)、建设(含涉路施工许可)、并网、运营、养护维修、项目终止拆除恢复原貌等项目实施。完成本工程内扩增容改造(须经比选人审核)、所有土建及安装:如新建地面和屋顶光伏阵列、屋面加固(如需要)、设备安装施工、电力电缆和光缆敷设、调试运行等,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并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与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并负责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本光伏发电合作项目中光伏发电项目所获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关于光伏项目补贴,补贴款为中选人享有,若国家针对光伏发电建设场地提供方有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享受权归比选人。
1.6 中选人数量:一家。
2 比选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投资建设资金;负责项目的涉路安全评估、设计、建设(含涉路施工许可)、并网、运营维护及项目终止拆除恢复原貌,并负责办理项目备案、并网等相关手续事宜;承担项目涉路安全评估、设计、建设、并网运营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2.2 工期:自施工进场至并网发电,期限为6个月。
2.3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20年。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2.6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要求比选申请人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文件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投资或建设装机容量10WM的光伏发电业绩(与比选申请人有各级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公司业绩,均视为比选申请人业绩)。
(4)信誉要求:①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② 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2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2年6月1日至今)中曾在光伏发电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②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01室)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营业执照为准)、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下午14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3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6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比选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4楼
联
系 人:蔡永利、彭勃睿
电 话:0311-89160521
0311-89162926
比选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01室
联 系 人:贾寒树 刘鹏
电 话:19003212871
1 比选项目简介
1.1 比选项目名称:津石高速公路廊坊、沧州段及邢邯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项目
1.2 比选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 比选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比选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投资由申请人自行测算,并自行负责。
1.5 比选项目概况:
(1)在津石高速廊坊、沧州段沿线利用互通圈、边坡及文安南收费站、梁召收费站、任丘开发区收费站、任丘养护工区4个单位闲置场地(不影响站区正常使用及公路使用功能情况下)布设光伏和每站区2座充电桩,邢邯中心办公楼布设光伏,并配备一套光伏发电信息查询系统,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
(2)合作方式:比选人只提供闲置场地,享受租赁费、电价折扣及碳排放指标三方面收益,中选人负责项目涉路安全评估、报批、投资、建设(含涉路施工许可)、并网、运维,项目安全管理等。
在不影响公路使用功能和站区整体形象协调美观、整体建设规划、安全性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中选人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涉路安全评估、设计、设备采购(采购市场优质品牌光伏组件)、建设(含涉路施工许可)、并网、运营、养护维修、项目终止拆除恢复原貌等项目实施。完成本工程内扩增容改造(须经比选人审核)、所有土建及安装:如新建地面和屋顶光伏阵列、屋面加固(如需要)、设备安装施工、电力电缆和光缆敷设、调试运行等,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并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与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并负责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本光伏发电合作项目中光伏发电项目所获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省、市关于光伏项目补贴,补贴款为中选人享有,若国家针对光伏发电建设场地提供方有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享受权归比选人。
1.6 中选人数量:一家。
2 比选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投资建设资金;负责项目的涉路安全评估、设计、建设(含涉路施工许可)、并网、运营维护及项目终止拆除恢复原貌,并负责办理项目备案、并网等相关手续事宜;承担项目涉路安全评估、设计、建设、并网运营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2.2 工期:自施工进场至并网发电,期限为6个月。
2.3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20年。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2.6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要求比选申请人为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3)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文件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投资或建设装机容量10WM的光伏发电业绩(与比选申请人有各级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公司业绩,均视为比选申请人业绩)。
(4)信誉要求:①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② 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6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
3.2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2年6月1日至今)中曾在光伏发电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②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01室)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营业执照为准)、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下午14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3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6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开启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比选申请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 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52号鸿昇商务广场A座24楼
联
系 人:蔡永利、彭勃睿
电 话:0311-89160521
0311-89162926
比选代理: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901室
联 系 人:贾寒树 刘鹏
电 话:1900321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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