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墨玉县普恰克其镇2024年度阿亚克普恰克其村、巴什库都克拉村壮大村集体(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zc-myxcg-2024-020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03-2096696
招标代理机构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毅0903-653099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墨玉县普恰克其镇2024年度阿亚克普恰克其村、巴什库都克拉村壮大村集体(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C-MYXCG-2024-020号 
    项目名称:墨玉县普恰克其镇2024年度阿亚克普恰克其村、巴什库都克拉村壮大村集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墨玉县普恰克其镇2024年度阿亚克普恰克其村、巴什库都克拉村壮大村集体(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元 
   简要规格描述: 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墨玉县普恰克其镇人民政府计划投资100万元购置木材加工设备和大棚改造。项目通过购置木材加工设备和大棚改造,将增加村集体收入,提高村企收入和生产力量,帮助周边村民解决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发展致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项目的建设,确保墨玉县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执行《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2024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后附可查验截图;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否则投标无效。因本项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故小型和微型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SF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9日11: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墨玉县普恰克其镇人民政府
地 址:墨玉县普恰克其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03-2096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墨玉县众信智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墨玉县乐民社区B栋二楼
联系方式:0903-6530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毅
电 话:0903-6530990
附件信息:
墨玉县普恰克其镇2024年度阿亚克普恰克其村、巴什库都克拉村壮大村集体(设备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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