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临海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O.TZPOST-FW-2306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述:根据临海市分公司提交、市综合办审核批复的采购需求以及相关立项文件,本项目拟采购临海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选择1家成交单位,资金来源为自筹。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包,确定一名成交人,预估项目总采购额为24万元(含税)。
附表1:
注:详细服务地址按实际地址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1)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3)应答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按总额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服务地址详见附表1;
(5)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6)采购人资源配置:餐饮日常运作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包括主料、辅料、调料及粮油等,由采购方负责采购。食堂的室内装修及餐厅家具;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厨具以及清卫用品用具;水、电、燃气等能耗由采购方承担。
(7)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应答人须按照“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 2023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5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获取渠道: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不进行收取;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d.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f.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g.标书费已缴凭证(若有)。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14日8:30-9:3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七楼会议室进行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7、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FW-23062-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 话:0576-88820188
电子邮件:171863894@qq.com
附件一: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万元) | 评分 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
合同包一 | 临海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 | 1、邮政大楼食堂拟推行餐饮服务外包,包括对邮政大楼员工餐厅、包厢、临时会议餐饮的服务承包,不对外经营。 (1)常规用餐包括员工早、午、晚餐,采用自选式。非常规用餐包括临时会议、活动、接待用餐等由临海市分公司提前通知。 (2)早餐:7:30-8:30;午餐:11:30-12:30;晚餐:17:00-17:30。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中标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3)工作日每天预计向110名员工提供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其中早餐预计20人、中餐约100人、晚餐预计20人;双休日、节假日约20人(仅需提供中餐,不包括早、晚餐),特殊情况除外。 2、费用包含餐厅举办的其他活动(如自助餐会、接待、会议、业务旺季加餐,夜点心等延长工作时间的服务。 3、岗位需求:详见附表1; 供应商须确保各服务地点在服务时间内每个岗位相应人员配备到位。 | ≤24 | 100% | 项 | 1年 | 1 | 24 |
附表1:
服务单位 | 服务地址 | 服务内容 | 服务至少配备人数 |
邮政大楼食堂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187号邮政大楼 | 主厨 | 1人 |
邮政大楼食堂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187号邮政大楼 | 副厨 | 1人 |
邮政大楼食堂 | 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187号邮政大楼 | 服务人员 | 1组(至少3人) |
注:详细服务地址按实际地址为准,采购人不做承诺。
(1)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2)本项目合同包涉及设有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人报价如高于最高应答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3)应答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人工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按总额报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要求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服务地址详见附表1;
(5)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合同可再续签一年(续签工作由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6)采购人资源配置:餐饮日常运作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包括主料、辅料、调料及粮油等,由采购方负责采购。食堂的室内装修及餐厅家具;餐厅厨房的设施、设备、餐具、厨具以及清卫用品用具;水、电、燃气等能耗由采购方承担。
(7)服务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应答人须按照“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 2023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5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获取渠道:由采购人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3)售价:不进行收取;
(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a.供应商信息采集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二);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
d.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f.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含联行号信息);
g.标书费已缴凭证(若有)。
备注:所有报名提交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9: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14日8:30-9:30;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七楼会议室进行纸质应答文件递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7、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应答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NO.TZPOST-FW-23062-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项目联系人:严工
电 话:0576-88820188
电子邮件:171863894@qq.com
附件一:
信息采集登记表 | |||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简称(不超过10个汉字) | |||
供应商注册地 | |||
纳税登记编号(15位税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号码及有效期 | |||
法人代表 | |||
供应商详细地址 | |||
供应商开户时的账户名称 | |||
供应商开户的银行账号 | |||
开户行名称 | |||
开户行的联行号 | |||
联系人名称 | |||
联系人手机号码 | 联系人固定号码 | ||
联系人电子邮箱地址 | 联系人传真号码(选填) | ||
资质证件类型(选填) | 资质证件号码(选填) | ||
备注(选填): |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将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 (招标项目名称) 的(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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