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门头沟区双大路三期(沿河城-大村)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振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磊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门头沟区双大路三期(沿河城-大村)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业主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为斋堂镇沿河城,终点为雁翅镇大村,新建二级公路,全长约18公里。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8公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
2.4招标范围: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及北京市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门头沟区双大路三期(沿河城-大村)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影响及桥梁防洪评价报告、水防治补救措施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压覆矿产报告、社会稳定风险报告、用地预审等,协助招标人报审,直至取得相应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应包括公路,提供网上截图;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8年10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一项不少于5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于开标当日登陆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采用否决性惩戒;
3.5 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 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公路专业执业资格、道桥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7 其他主要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道桥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305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近1-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每本500元整,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http://jtw.beiji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1号楼
联 系 人:李振
电    话:010-698289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B305
联 系 人:高磊、李秋晨、王成
电    话:010-67805858-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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