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大学
招标联系人赵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佳蓉185517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7
公告正文
AXL220089-01FG
编号: AXL220089-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大学建设项目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教发函[2021]14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7884.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7884.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学生宿舍楼第28-30幢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6407.44m2,地上建筑面积62482.44m2,其中学生成长中心及其他功能用房面积约2083.08m2﹔学生宿舍面积约60399.36m2。地下建筑面积3925m2,主要为设备用房及按南京市地方政府规定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为非机动车车库),其中设备用房面积为750m2,人防工程(非机动车-车库)面积为3175m2。批复总投资47884万元,其中建安造价37851.20万元。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531.26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7851.20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为交付使用前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本项目实行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包括效果图、鸟瞰图、绿建设计(含配合标识评审)等]、初步设计(含概算)、单体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包括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钢结构、抗震支架等]、给排水设计(含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电气设计、通风空调设计、消防设计(含消防水池等构筑物的配套工程)、节能设计、智能化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室外工程设计(含道路、管线综合、各专业管线、景观绿化、路灯、海绵城市设计等)、地下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及人防配套附属建筑设计等全部内容}、等项目全过程设计工作,以及前期咨询服务(含投资报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1、负责完成工程开工前的设计交底、施工期间现场配合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例会;解决与设计相关的效果及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各阶段的验收等工作;依据招标人要求,及时出具设计变更和洽商审核签字。 2、按照现场施工进度安排,协助招标人进行施工主材的选择、确认和封样的工作,为招标人提供其他与设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按要求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核对现场施工后的效果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书面修改意见,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图纸问题(包括现场勘察、指导)。)及配合工程施工验收后续服务(含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项目全过程服务。设计范围解释权归甲方所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勘察范围: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勘察、工程测量,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审核备案等后续服务(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移交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附注: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方案(平面、立面、效果图等)存在后期调整的可能性,中标设计单位应负责按要求修改,所有调整不产生额外的设计费用。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77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5-17 09:30:00
        4.3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531.26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0分)
6.2.1企业业绩:自2020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且造价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人防工程),有一个得2分,本项得分最多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造价、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4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20年4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且造价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厂房除外)设计项目(须包含人防工程),有一个得3分,本项得分最多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造价、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满分6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30分)
(1)设计理念与总平规划布局:根据招标人意图总结并得出设计理念;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建筑、环境协调,交通流线、停车布局、竖向设计合理可行。(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不超过6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6分)
(2)建筑平面功能设计和设施设置:功能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便于管理,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新颖,设施设备经济合理。(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不超过3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6分)
(3)建筑造型: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功能和形式统一,建筑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4分)
(4)景观及场地设计:平景观方案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包含总体构思设计,重要节点设计,植物与材料选择等。(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4分)
(5)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不超过10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4分)
(6)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按投标方案编制的投资估算是否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是否齐全。(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6分)
6.3.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20分)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采取的对策是否合理有效。(等级分:优:7;良:6.3;中:5.6;差:4.9;无:0)(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7分)
(2)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的情况进行分析。(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4分)
(3)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阐述设计进度及保证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3分)
(4)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阐述设计质量及保证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3分)
(5)服务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人员驻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不超过5页,否则按差档计分)(满分3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6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2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3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园林景观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园林景观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园林景观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无法证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4.8造价专业人员 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4.9勘察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4.10 BIM专业设计人员1名:具有高级建模师证(证书以“中国图学学会”颁发为准)且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分)
6.4.11项目组成员具备大师:项目组成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设计大师(包含省级设计大师、国家级设计大师)的得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自2019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获得建筑工程类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获得建筑工程类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5分,获得建筑工程类市级设计类奖项的得0.25分。(此项限评4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7)本项目投标单位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非牵头方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且该项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4月25日17时32分到 2023年5月5日17时32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有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以上。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9、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8.10、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大学
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层1212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  系  人:李佳蓉
        电       话:025-89688959
电       话:18551785107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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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252ea73-69ff-428d-abf3-1e8754527a5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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