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817000100001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包敏0513-85502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XZP202308170001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 招标人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0万元/年,三年维保巡检服务,每年维保巡检费用人民币1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17 09:30到2023-08-23 17:00
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前联系南通城建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代理
邮箱(81395315@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发售磋商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9 14:3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29 14:30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1106室
七、其他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
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万元/年,三年维保巡检服务,每年维保巡检费用人民币1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三年度合同需对上一年度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符合
要求后方可续签。
8、采购需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
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17时00分。
2、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前联系南通城建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代
理邮箱(81395315@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及发售磋商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
不退。
3、本公告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下载获取。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3年8月29 日14时30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11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六、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 29日14时30分前;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11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
审。
4.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1106室,如有变动另
行通知;
5.评标时间: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1106室,如有变动另行通
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68506341。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座八楼
联系人:包敏联系电话:0513-85502599、18912268973
邮箱:ntcjzb@126.com
采购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8月17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南通市工农路246号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513-68506341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世纪大道18号兴业大厦801A室
联 系 人: 袁斌
电 话: 13906291538
电 子 邮 件: ntcj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 目 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 万元/年,三年维保巡检服务,每年维保巡检费用人民币 10 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 30 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三年度合同需对上一年度服务 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续签。
8、采购需求: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机房维保巡检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 项目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2、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前联系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招标代理邮箱(81395315@qq.com)。逾 期不再接受报名及发售磋商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300 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
3、本公告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下 载获取。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1106 室,如有变动 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45 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六、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前;
2.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1106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 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4.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1106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评标时间:资格审查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1106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通市工农路 246 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13-68506341。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A 座八楼
联系人:包敏联系电话:0513-85502599、18912268973
邮箱:ntcjzb@126.com
采购人: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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