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_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80.0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2-440104-04-01-944802
预算金额80.0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04-04-01-944802
投资项目名称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东至达道路、西至东湖路、北至中山路、南至新河浦路,包括龟岗大马路、光东前街及新河浦涌两侧等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改造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建筑外立面(含拆除)约10000平方米,建筑第五立面(含拆除)约7000平方米,围墙约600米,改造周边慢行系统约5000平方米,周边公共广场(包括钢结构连廊、地面铺装和排水、景观种植及城市家具)约5000平方米,并同步改造周边河涌水环境(含水生态和景观)、绿化环境、灯光照明、消防设施、三线下地(台架下地)等。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建筑最大层数为9层。
招标内容 本项目立项(含可研)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下同)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场地平整、施工临水临电、绿化迁移、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设计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策划、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施工期间需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做好周边居民投诉质疑的解释工作,切实解决周边居民提出的问题。具体以委托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80.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查询信息为准)。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中企业办事指南)。 ⑤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1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1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6688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76689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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