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环美中心2024年物业零星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PJL【2024】12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环美中心2024年物业零星修缮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19668.28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
1. 采购内容:环美中心2024年物业零星修缮工程项目
2.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3. 响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响应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格式;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响应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③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④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智慧云平台注册结果:供应商已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修缮工程”注册完成的相关截图;
3.3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格式)。
4.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购买磋商文件:
1)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0室 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9:30-10:0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3室。
十、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0:0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
十三、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hp.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合街道揽月路玉树公园内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8211393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5号东城国际1410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37702075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377020751
十五、其他事项
附件一: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docx
广州市黄埔区环卫美化服务中心
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