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盘锦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4年-2030年邮政机房节能采购项目中选结果公示
中国电信盘锦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4年-2030年邮政机房节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I1100000755618741001)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中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中选人 | 中选数量 |
1 | 中国电信盘锦分公司云网运营部2024年-2030年邮政机房节能采购项目 |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1 |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报价要求为“参选人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需填报6%;参选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需填报3%”。参选人辽宁金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税率填报13%,未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故否决其参选。
本项目人员要求为“由参选单位缴纳的参选截止时间止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参选人沈阳丰易鑫科技有限公司人员社保提供的期限,未满足比选文件要求,故否决其参选。
公示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5日,共4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以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依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吴宏林 15942061730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雷女士 024-31004510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