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608.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伟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先生18720292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庐山市山塘水库综合整治项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庐山市山塘水库综合整治项目EPC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庐山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专项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10608.8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专项债。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治叶家珑等小型水库50座,郭家城等山塘406座,并对坝体、溢洪道、涵管进行整治以及清淤和其它附属建筑物建设。水库建设规模为:1.大坝防渗处理5座,坝坡排水沟修复0.6km,岸坡护砌修复 (新建)共3处;2.水库溢洪道清杂清障4处,修复 (完建)6处,泄洪渠修复(新建)1.45km;3.水库坝下涵管修复4座,坝下涵管拍门更换共3处,闸阀修复共3处,启闭设施更换1处,斜卧管拍门更换共19个灌溉渠修复(新建)0.45km;4.水库清淤共67.8万m3;5.新建管理房2处、维修1处,入库道路硬化共5.7km,新建工作桥3座,新建拦水堰坝1座、维修滚水坝1座。山塘建设规模为:1.大坝达标整治173座;2.完建溢洪道154处;3.灌溉涵管维修167座;4.山塘清淤 406座,共93.17万m3。
2.3 招标范围:完成庐山市山塘水库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 1 个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730天,其中: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2023年07月01日至2025年05月31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勘察设计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方资质: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和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4 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③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⑤安全员资格要求: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均不得兼任,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本企业参加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
3.6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7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8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5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说明
7.1 有关本次 EPC 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7.3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庐山市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山市中小型水利工程集中建设项目部
地址:庐山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079256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伟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金鹏城公寓楼13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720292868、17879832312
招标监督机构:庐山市水利局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92-255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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