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装置预加氢生成油增加高温脱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0026876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小庆0459-56155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1
公告正文

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装置预加氢生成油增加高温脱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次) 2024-10-21
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装置预加氢生成油增加高温脱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3202410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装置预加氢生成油增加高温脱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编号T00268760,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大庆炼化公司炼油一部。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装置预加氢生成油增加高温脱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
2.4招标范围:大庆炼化公司催化重整装置预加氢生成油增加高温脱氯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详见“2.5主要施工内容”。
2.5主要施工内容:
(1)在35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构-2南侧空场处新增1台脱氯反应器及相关反应器构架,新增加氢反应器R3102至R3103脱氯反应器管线、R3103脱氯反应器至E314A抽真空冷却器管线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及配套构建筑物施工和电气仪表配件安装。
(2)催化剂装填。
2.6 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7其他要求:本项目工程施工,大庆炼化公司不支付人员及机具调遣费、入厂培训费、现场监护费等费用。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8最高投标限价:按税前总造价(扣除甲方采购乙方购买使用材料、乙购甲方批价材料)下浮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1.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以评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为准)。
3.1.4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的承包商(以评标当日评委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3.1.5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评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3.1.6投标人具备压力管道安装资质,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中须包含工业管道安装资质等级GC级;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资质,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评标当日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查询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竣工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每年至少有一个装置设备管道安装专业的新建、检维修或改造业绩,有效业绩合同额累计不低于50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的完整文本及与合同对应的工程竣工文件(经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文件),分包合同不算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以评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评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为准。)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3.2其他人员:

(1)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评标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查询为准)。
(2)投标人承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满足施工时期的数量要求。

3.投标人承诺,为所有人员投保涵盖大庆炼化公司生产装置从事设备设施检维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4机具要求:投标人承诺,施工单位必须按装置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机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以评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查询为准。)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3.5.5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5.6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5.7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3.6其他要求
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10-21 17:00:00至 2024-10-28 08:30:00,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在交易平台网上支付的模式(仅支持非昆仑银行账户的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4-11-01 09:00:00(北京时间)。
5.3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通过电汇或网银支付形式(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2万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6. 开标
开标时间: 2024-11-01 09: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平台运维运营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
邮政编码:163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炼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招标中心
邮政编码:163411
项目联系人: 王小庆 电话: 0459-5615516
电子邮件:wangxq-dl@petrochina.com.cn
系统联系人:吕鸣/孟庆磊 电话:0459-5615713/0459-5615712
电子邮件:lvming-dl@petrochina.com.cn/ 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跟项目有关的问题请咨询项目联系人,跟系统有关的问题请咨询系统联系人)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语音提示后说:电子招标平台。
10.发票领取
10.1发票开具时间: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时间以招标项目开标时间为准,开标时间在上月26日到当月25日的,发票在次月5日之前开具(遇节假日顺延)。
10.2发票抬头:发票信息由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基本信息中自行填写,并自动带入开票软件,请投标人认真核对发票信息,以免发票开具后无法变更给您带来麻烦。
10.3发票领取:
业务办理时间: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其他时间恕不受理。
发票领取方式:快递邮寄/现场领取。
快递邮寄:请投标人在发票开具之后将公司名称、邮寄地址(必须注明所在省、市、区(县)及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由于信息不全造成邮寄丢失后果自负),发送至发票联系人邮箱,邮件名称填写为“申请邮寄发票”,我们将在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开具好的发票委托快递以费用到付方式寄出。
现场领取:每周一(工作日)09:00-11:00请投标人到大庆炼化公司综合楼一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业务,其他时间领取恕不接待。
10.4发票联系人:孟庆磊联系电话:0459-5615712
电子邮箱:mengqinglei@petro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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