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运河新城高科智造城项目一期工程塔吊设备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sz-yhxc-zl-20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仲强134360047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蜀泽建设有限公司 运河新城高科智造城项目一期工程塔吊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SZ-YHXC-ZL-2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内容为安徽蜀泽建设有限公司运河新城高科智造城项目一期工程塔吊设备租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安徽蜀泽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单位 为安徽蜀泽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塔吊等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依据 2.1 招标依据: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1.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27 号);2.1.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 12 号);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租赁为安徽蜀泽建设有限公司运河新城高科智造城项目一期工程塔吊租赁采购。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 标公告附表。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租赁设备供应能力,应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2 租赁商: (一)租赁商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提供设备租赁需要的资格或资质;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供应服务及质量管控措施;租赁商需提供租赁能力证明。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招标人出现资金困难,投标人可以给予中标人6个月的付款宽限期,此宽限期内不失 为招标人违约,且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设备供应,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招标人支付欠款。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履约能力要求: ①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②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③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公司列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不合 格供应商名单 ”或“供应商黑名单 ”。④在“信用中国 ”无不良记录。⑤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portal.luban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通过的供应商按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 务平台操作流程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注册联系:4006-010100,获取招标文件的操作详见中铁鲁班网首页“供应商园地”的《供应商在线投标 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请投标人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云采购招标平台(https://portal.lubanec.com)统一领取招标文件,将投标申请表(附表1)发送至招标人邮箱43539 9890@qq.com。 6.2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根据所投包件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 台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 (新门户版)》),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潜在投标人才可以从中 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portal.luban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录。招标文件费用与投标保证金不强制要求同一笔缴纳。 6.4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30分,地点为线上中铁鲁班商务网,同时网上提交电子报价及电子投标文件word及pdf版(具体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 投标函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总报价一致,不一致将否决其投标。开标当天 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并保持线上、并保持线上、线下、线下、投标函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总报价一致,不一致将否决其投标。 将在鲁班网电子采购二期系统准时开标,请各投标人准时参与开标、唱标。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铁云采购网(https://portal.lubanec.com)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蜀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运河新城高科智造城项目一期项目部会议室 邮编:/ 联系人:孙仲强 电话:13436004788 电子邮件:435399890@qq.com 2024年10月14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 号包 件 号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租期(月)暂定数量(台 台)进场日 期送货 地点招标文件费用 及投标保证金备 注
1ZL-01塔式起重机(裸机租赁费)1、型号:6013型;2、其他:裸机租赁费6.001以合同 签订为 准项目 现场标书费:无, 投标保证金:无
2塔式起重机(进出场及安拆 费)1、型号:6013型; 2、其他:进出场及安拆费、基础预埋、维保费等/1
3塔式起重机(裸机租赁费)1、型号:6513; 2、其他:裸机租赁费6.001
4塔式起重机(进出场及安拆 费)1、型号:6513型; 2、其他:进出场及安拆费、基础预埋、维保费等。/1
5塔吊司机工资(10小时包干 价) /人/月塔吊司机工资(10小时包干价)62
6塔吊司机工资(超过10小时 按小时计费) /人/时塔吊司机加班工资(超过10小 时按小时计费6120
合计
注: 1、此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时以最终完成且经甲方认可的合格数量为准。 2、支付方式:本合同款项可以电汇、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中铁 E 信、保理、债权转让、以物抵债(车、房产等)等多种方 式或任意组合 方式支付;当采用承兑支付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兑现贴息的费用。乙方完全知晓并完全认同上述支付方式,若甲方通知以承兑、保 理、以物抵债、债权转让等方式 支付款项时,乙方不得拒绝,否则乙方承担合同额 20%的违约金。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时,上述条款仍然有效。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 丢失、灭失,乙方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该发票的存根联复印件,以及 乙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普通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如因乙方拒绝履行配合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3、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赁费,乙方同意给予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 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或主张解除合同,也不得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甲方支付欠款。 4、暂定机械设备租赁生产厂家为徐工或中联。甲方确定的机械类型和厂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生产厂家和降低技术要求,否则造成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的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 附件 1 投 标 标 申 申 请 请 表 招标编号:AHSZ-YHXC-ZL-2024-001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必填)
备注
1.投标人是否为鲁班电商平台注册会员:是 □ 否 □ 2.投标人是否响应招标公告: 是 □ 否 □ 3.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人公告中的资格要求 是 □ 否 □ 4.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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