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3辆10.5米纯电动公交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WZJYXS-2020-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23辆10.5米纯电动公交车 |
23 |
辆 |
2760 |
2760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车辆的制造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时间及地址: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上自主报名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3、现场报名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4、投标供应商“政采云”平台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须按要求提交一份书面文件资料送(寄)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
七、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标时间之前购买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采购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授权书或投标供应商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如有);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以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电子屏显示的时间为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以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电子屏显示的时间为准)。
十一、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整(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详见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户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支行
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两份和“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于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建议提早一天去办理,以免出现无法及时开具收据的情况)。
十三、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书面质疑受理人:金女士,联系电话:18857719197。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里垟路8号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0096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857719197
传真:0577-88322036
3、采购监督管理理部门: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诚远大厦5052号
联系电话:0577-55587663
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3辆10.5米纯电动公交车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需23辆10.5米纯电动公交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车站大道交行广场12C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322036,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4830332@qq.com
联系人:金女士,联系电话:1885771919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附件信息:
温州交运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3辆10.5米纯电动公交车采购文件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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