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克苏纺织城某单位洗车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6.8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fjs-pchs-0906
预算金额36.82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某181675289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欢欢150030580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纺织城某单位洗车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东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FJS-PCHS-0906
项目名称:阿克苏纺织城某单位洗车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6.82354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8235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阿克苏纺织城某单位洗车房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8235.46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洗车房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东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
方式: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五楼(阿克苏市公证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提供报名人身份证原件),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获取招标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纺织城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曾某 18167528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辰鸿时建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东工业园区前进东路(中国石油加油站旁)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马欢欢 1500305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 话:  1500305801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