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奉化主城区生态廊道工程二期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金额
3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奉化主城区生态廊道工程二期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比选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FH-ZJBX-202411190053
项目名称: 奉化主城区生态廊道工程二期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项目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预算: 36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提供成果(含纸质及电子版)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含主体工程和施工期项目防洪评价)。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提供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报告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80168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30480元 ,上限:288100元
价格说明: 价格说明:本项目建安费暂定为28291万元。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基准价按中咨协政〔2015〕46号文件计取,基准价为480168元。
最高限价(上限价):根据区城开集团2023年宁波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费率建议,参考中咨协政〔2015〕46号文件作为国家收费参考值,以收费标准下浮40%,即288100元。最低限价(下限价):根据区城开集团2023年宁波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费率参考,下限价在最高限价(上限价)基础上下浮20%,即230480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2-03 09:42 至 2024-12-05 09:4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0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吕鑫涵
联系电话: 88956639
联系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FH-ZJBX-202411190053
项目名称: 奉化主城区生态廊道工程二期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中介服务事项: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项目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预算: 36000万元
服务内容: 编制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提供成果(含纸质及电子版)并报送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含主体工程和施工期项目防洪评价)。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提供符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报告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480168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30480元 ,上限:288100元
价格说明: 价格说明:本项目建安费暂定为28291万元。防洪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基准价按中咨协政〔2015〕46号文件计取,基准价为480168元。
最高限价(上限价):根据区城开集团2023年宁波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费率建议,参考中咨协政〔2015〕46号文件作为国家收费参考值,以收费标准下浮40%,即288100元。最低限价(下限价):根据区城开集团2023年宁波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费率参考,下限价在最高限价(上限价)基础上下浮20%,即230480元。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12-03 09:42 至 2024-12-05 09:4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行业规范要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12月05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吕鑫涵
联系电话: 88956639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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