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青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青田县中西部组团城镇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就青田县西部组团城镇供水工程化验室仪器设备及试剂等采购(二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现公布如下:
1.招标编号: QTFSCG2012-31。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4.采购人:青田县中西部组团城镇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
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田县泥湾新村10幢2单元501室。
6.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青田县西部自来水厂化验室仪器设备及试剂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7.预算指导价:人民币62万元。
8.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所有采购项目的供应及安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的发售: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工本费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
10.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21日09:3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支票等形式交至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青田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 1210223519200012520;银行号: 102343222355 。
1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12月21日09:30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12.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2月21日09:30 时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交易大厅开标。
13.本项目具体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人:杜孝平; 联系电话:0578-6829659 。
招标代理机构:朱庆华; 联系电话:0578-6962998。
青田县中西部组团城镇供水工程建设指挥部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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