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金湖艺术中心音乐实训室环境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8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2023-02-0063
预算金额3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现就金湖艺术中心音乐实训室环境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金湖艺术中心音乐实训室环境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2023-02-006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采购要求
1
金湖艺术中心音乐实训室环境提升项目
1

38.8171万元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计(总预算金额)
38.8171万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六)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为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出具本单位3个月(2022年11月、12月、2023年1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项目班组人员需具有安全员C类证书。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3年3月22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中小企业声明函。
(5)采购项目投标登记表。
注:①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1005168237@qq.com。
②现场获取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代理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供应商应于2023年 4月3日14: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楼开标室(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3年 4月3日14:30时在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楼开标室(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进入磋商现场,并配戴口罩等疫情防护措施及金华健康码通过。
六、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13957991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环城东路1777号11楼
传真:0579-82410965
电子邮箱:1005168237@qq.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何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82410965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何女士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096515067098162
3、采购监管部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采购管理科
地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图信大楼913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64918
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 法 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211
附件信息:
采购项目投标登记表.doc
18.5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