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新昌县公安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昌县公安局(本级)COP管家系统升级-互联网报警建设项目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2019-zx-00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9-11-15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昌县公安局(本级)COP管家系统升级-互联网报警建设项目 | 本采购项目基于移动互联网、110指挥平台、公安机关派出所综合管理平台(COP)、物联网等系统和技术,需研发、定制微信小程序、手机APP、大屏幕指挥展示系统、自助报警终端等 | 不限 | 新昌县公安局 | 评见谈判文件 | 275000元 | 宁波易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高新区科技科技广场2号楼17-3室 | 91330201094863666U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吕圣,潘超英,石行行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林霞
联系电话:0575-86624093
传真:/
地址:新昌县人民中路212号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林霞
联系电话:0575-86624093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任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86621309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