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4年度市政污水设施及尾水排放设施抢维修、维护工程施工监理
闽建发招字[2023]27号
项
目
通
知
招标人: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盖章)
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3年12月15日
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2024年度市政污水设施及尾水排放
设施抢维修、维护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附件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修改为:
项目内容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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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班子 配备 |
总监理工程师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经年检期内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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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人员 |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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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
最低数量 要求(人) |
岗位资格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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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
1 |
中级或以上职称,应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和闽建建〔2018〕36号和闽建建〔2018〕37号文件要求。(福建省外拟派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年检的应经年检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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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 |
4 |
应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和闽建建〔2018〕36号和闽建建〔2018〕37号文件要求。(福建省外拟派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 |
需经年检且年检合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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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管理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并以管理人员的执业注册证书、岗位培训证书上所署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相符为认定标准。若岗位培训证书未体现工作单位的则需提供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为始点并往前追溯三个月的其中任一个月的职工社保保险缴费明细表(提供1个月)。 |
其他内容不变,按原招标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