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CQS22C0039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708-bz2200460334afs
预算金额369万元
招标公司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联系人陆嘉希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周媛媛
中标公司重庆市水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CQS22C0039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CQS22C00398)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6月2日
一、项目号:
CQS22C00398 采购执行编号:
1708-BZ2200460334AFS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水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99号木鱼石花园木鱼石办公楼幢4-1
中标(成交)金额: 3,674,78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本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了报价扣除政策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 | 渝北区检察院本部大楼及统景检察室的物业管理服务,渝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服清洗服务。 | 房屋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和管理;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服务;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清点;生活垃圾分类等。 | 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3年。 | 办公场所稳定有序、安全无事故、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环境干净整洁、绿化无枯枝杂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冯大成 卢雪梅 秦如心 朱瑞孔 李高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总计:36063.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经办人:陆嘉希 李高明
采购人电话:023-67181631 67843634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平支街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媛媛 颜筱
代理机构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媛媛 颜筱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707262 67706795
十、附件
公开招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CQS22C00398(终审稿).doc
公开招标—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CQS22C00398(终审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重庆市水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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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200460334AFS项目号:CQS22C00398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二、资金来源-3-一、招标项目内容-3-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目录二○二二年五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联系方式-5-七、投标有关规定-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五、投标保证金-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招标项目服务需求-6-三、项目情况介绍-6-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6-九、其他-5-
五、服务质量监督与付款条件-13-四、付款方式-13-三、项目服务人员基本要求-13-二、报价要求-12-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10-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
四、无效投标条款-18-三、评标标准-16-二、评标方法-15-一、资格审查-14-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六、关于合同签订和终止-13-
四、开标-22-三、投标文件-20-二、招标文件-20-一、投标人-2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0-五、废标条款-18-
十、交易服务费-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七、中标-23-六、定标-22-五、评标-22-
二、服务文件-32-一、经济文件-30-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9-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7-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十一、签订合同-25-
一、招标项目内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五、资格文件-43-四、其他-37-三、商务文件-34-
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 | 每年服务项最高限价(万元) | 每年服务期最高限价 (万元) | 三年服务期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 | 渝北区检察院本部大楼物业管理 | 75 | 123 | 369 | 7.38 | 1 | 物业管理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 | 统景检察室物业管理 | 75 | 123 | 369 | 7.38 | 1 | 物业管理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 | 制服清洗服务 | 48 | 123 | 369 | 7.38 | 1 | 物业管理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369万元。二、资金来源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8日。(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5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五、投标保证金(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七)开标时间:2022年6月1日北京时间1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北京时间10:00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二)保证金退还方式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信息 | ||
账号 1 | 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 |
账号 1 | 账 号 | 6228400477034858867 |
账号 2 | 开户行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313653000101) |
账号 2 | 账 号 | 150101040015061153088 |
账号 3 | 开户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
账号 3 | 账 号 | 8301098926096 |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投标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制服清洗服务接受合同分包,其他服务项不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编:400023联系人:唐玮文杰(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平支街3号电话:023-6718163167843634联系人:陆嘉希李高明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进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其规定执行。九、其他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传真:023-67625920电话:023-6752324467707261
(三)服务标准:办公场所稳定有序、安全无事故、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环境干净整洁、绿化无枯枝杂草。(二)服务要求:房屋建筑本体及配套设施的养护和管理;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养护和管理;保安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服务;节能减排;固定资产清点;生活垃圾分类等。(一)服务范围:渝北区检察院本部大楼及统景检察室的物业管理服务,渝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服清洗服务。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及检察室物业管理服务 | 1项 | 服务期3年 |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招标项目服务需求(三)制服清洗服务,为渝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约200人)清洗制服,每人每月清洗总费用不超过200元,投标人应报出各类制服的收费单价,并按件次收取清洗费用,该部分每年结算总价不超过制服清洗服务项目每年服务最高限价。(二)统景检察室,位于渝北区统景镇景御路498号,建筑面积3797.90平方米,楼层数为-1至5层,目前有2名运维安保人员;(一)本部大楼,位于渝北区双龙湖街道龙平支街3号,建筑面积6379.70平方米,楼层数为-2至6层,办公人数约为160人;另有食堂一处两层楼,面积约300平方米。三、项目情况介绍
5.公共办公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4.办公大楼内家倶维修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会议室、休息室及公共路段等用房照明、空开、开关插座维护更换和管理,各楼层水龙头的维护管理及更换;3.公共场所、专业用房、会议室、房屋共用部位、楼道、值班室、领导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及植物的养护和管理;2.各办公点范围内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消防、机电设备、配电室、发电室、监控室、弱电机房、道路、路灯、化粪池、管道、电梯)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管理;(一)物业服务内容
※11.根据采购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从事采购人单位固定资产清点工作。10.做好采购人单位的灭鼠灭虫工作。※9.根据采购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从事采购人单位的节能减排工作。8.职工食堂管理,含食堂接待服务。7.会议及茶水服务,信件、包裹及书报分发。6.办公楼区域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提供的物业服务与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相符,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物业服务要求15.法律政策及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14.统景检察室保证日常基本维护、基本清洁卫生和安全巡查。13.及时妥当处理办公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发生紧急事件时,可以在十分钟以内调集50名及以上服务人员前来现场支援配合。※12.根据采购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从事采购人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要求。
3.投标人提供服务须承担责任2.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大、中维修工程费、消防通道、路灯照明、发电机油料等公共用水、用电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购人提供物业用房装修、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配置和完善,所购设备归采购人所有,由投标人免费使用。1.物管项目服务费用包括投标人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国家政策规定五险;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费;清洁卫生费、安全保卫费、日常办公费及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费及投标人合理利润。(四)双方责任及义务(三)物业服务的标准
序号 | 内容 | 服 务 标 准 |
1 | 基 本 要 求 | 1.建立管理制度;2.应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3.管理和服务人员应专业着装、佩带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4.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安全保卫人员持保安员证;5.有完善的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等;6.对公共秩序、设备故障等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及现场处理措施。 |
2 | 消防 管理 |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采购人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 2.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维保,及时发现存在的消防隐患或故障并及时排除恢复正常工作。 3.在接到采购人消防系统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重点部位应在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承担消防系统更换设备或维修的人工费、调试费等(人为损坏的除外)。 4.对采购人负责消防的人员进行日常工作培训和紧急事件处理培训。 5.维保每月不低于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以月检、季检、维护保养记录的形式向采购人和消防机构报告并作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确保采购人一切消防设施正常运转并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审验。 6.按时完成消防户籍化管理系统等相关资料填报。 |
3 | 房屋 建筑 日常 养护 维修 | 1.按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普查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保证房屋完好率达98%以上; 2.维护好办公楼公共设施,不私自改动设施。 3.接到维修报事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 4.每周对公共区域检查一次,并按时向采购人书面汇报; 5.生化池按国家规定、由投标人出资组织进行清掏。每年不少于2次。 |
4 | 给 排 水 系 统 | 1.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使用;2.排水系统畅通,大楼内道路天晴时无积水,车库、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3.遇有故障,30分钟内通知维修人员尽快到现场维修合格率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无大面积跑水、泛水现象。 |
5 | 卫 生 保 洁 | 1.大厅地面上午、下午各拖1次; 2.公共区域设备每天抹1次; 3.公共区域垃圾桶、领导办公室垃圾桶每天更换1次; 4.领导办公室窗户玻璃每周抹2次; 5.公共区域窗户玻璃每周抹1次(周末做); 6.工作时间卫生间每2小时巡检1次; 7.领导办公室床上用品每月更换2次; 8.领导办公室每天清洁1次(领导下班后,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安排); 9.会议室每天清洁1次,会议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车库每周清扫2次,每月冲洗1次; 11.室外停车场和公共外围每天扫1次; 12.办公室门厅外梯步及院坝每周冲洗2次,雨过天晴及时冲洗; 13.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情况进行台账登记,并留存待查; 14.值班室每天清洁1次,更换洗涤床上用品; 15.负责办公区域灭鼠灭虫,进行老鼠、蟑螂消杀处理每月2次。进行灭蚊处理每月4次,灭蚊处理只在蚊虫滋生季节进行。日常清洁卫生要杜绝鼠虫滋生环境。 |
6 | 安保管理(监控、报警、门禁系统运行等管理) | 1.有专业安保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2.大楼安保人员维护人员熟悉办公楼的环境,文明执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3.按规定巡逻路线巡逻,并作好巡逻工作的相关记录备查;4.外来办事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通知接洽人员,当允许方可进入,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 5.协助办公楼的维稳工作及上访工作。 6.安全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如设备出现问题,负责与相关单位联系维修。 |
7 | 车位 管理 | 1.采购人单位车辆和上级部门领导来访车辆可进入办公区域或车库; 2.采购人单位警车在工作时间内可随意进出,其余车辆凭出门条出入; 3.工作时间内,职工车辆不得进入办公区域和车库; 4.来访车辆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5.对夜间22:00之后和节假日所有进出车辆进行记录,本单位节假日车辆外出须经采购人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电话核实)。 |
8 | 接待 服务 工作 | 1.采购人本部食堂接待的服务工作,根据接待量确定服务人员数量,一般为1-2人; 2.会议服务,需要负责会场布置,座牌、茶水服务等; 3.遇重大会议、活动,或同一时间有多个会议、活动的,需要额外提供1-3名服务人员,根据采购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参与会场服务。 |
9 | 固定 资产 清点 | 1.根据采购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做好固定资产清点工作,固定资产全部清点1年1次;局部清点为每次进行局部调整后;个别清点为每次进行该个别物品搬动后; 2.遇全部或较大范围清点固定资产时,若人手不够,投标人应临时增加清点人员1-3名。 |
10 | 节能 减排 | 1.负责节能减排,物管人员应掌握节能减排基本指标,并对采购人单位节能减排提出建议; 2.协助采购人统计和制作节能减排相关台账、材料,报送相关材料; 3.对采购人单位水电气使用情况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各办公室是否做到人走灯灭,节约能源等情况,每天1-2次。 |
11 | 制服 清洗 | 1.对制服进行专业清洗,做好登记、收取、发放工作,收取、发放及时准确; 2.对防寒服、大衣、西装、衬衫、裤装、裙装等各类检察制服,分类进行专业清洗,不能损伤衣服。 |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3.5符合法律法规需要明确的服务内容。3.4制定各类应急预案。3.3管理内容及各项指标的承诺、完成承诺指标所采取的措施及完成承诺效果。(安全与秩序维护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停车及车库管理;服务内容及指标——房屋完好率、房屋维修及时率、维修质量合格率及回访率、满意率、清洁、保洁率、路灯及道路完好率、治安协防工作、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完好率、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3.2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与管理。3.1配备管理人员及为管理人员提供培训。
服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本部大楼、统景检察室。(二)服务地点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3年。(一)服务期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考核说明:1.考核每月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2.各分项未达到要求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上不封顶,直至扣完为止。3.每月考核评分总分90分及以上,视为达到服务标准;90分以下(不含90分)视为未达标,在90分的基础上,每扣1分扣款100元,扣款金额以此类推。每年12个月中三个月服务不达标,采购人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解除采购合同。年月日物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按《物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详见下表(三)考核方式
序号 | 标准内容 | 规 定 分 值 | 评 定 分值 |
一 | 值班管理 | 8 | |
一 | 1、物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佩戴明显标志,语言、仪表、礼仪好,作风严谨。 | 2 | |
一 | 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无漏岗、缺位现在。进出人员进行询问登记 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 2 | |
一 | 3、与社区及周边居民建立良好和谐关系,积极化解矛盾,防止纠纷。 | 2 | |
一 | 4、建立应急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 | 2 | |
二 | 房屋设施管理与维修养护 | 30 | |
(一)综合要求 | 5 | ||
1、对办公房屋、主要设备及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安全有效运行。建立检查、维修记录和维修台账 | 2 | ||
2、配备维修检查所需各种专业维修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 1 | ||
3、发现房屋结构、设施设备运行异常,及时报告、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 2 | ||
(二)供电及照明管理 | 5 | ||
1、保证各区域正常供电,以及相关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计划停电和内部检修停电应及时通知。 | 1 | ||
2、定期对灯具和开关以及其他用电设备及进行检查,遇有损坏及时更新,保证灯具及其他用电设备完好。 | 2 | ||
3、加强节能管理,认真执行水、电、气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漏滴,杜绝长明灯。 | 2 | ||
(三)消防系统 | 5 | ||
1、值班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制定应急方案,保证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 2 | ||
2、定期进行防火隐患排查并记录在案,保证消火栓、灭火器等防火设施完好。 | 3 | ||
(四)给排水系统 | 5 | ||
1、定期对卫生间会议室等给水管道,电热水器配件进行检查,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 2 | ||
2、定期检查办公楼室内排水系统,以及室外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对屋面管道落水口定期清理。卫生间管道堵塞应及时进行疏通。 | 2 | ||
3、汛期暴雨加强排水观测,防止暴雨造成损失。 | 1 | ||
(五)空调系统 | 5 | ||
1、定期对空调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保证空调运行良好。 | 3 | ||
2、加强对空调室内外排水管道的检查,发现漏水及时停机报修,避免造成损失。 | 2 | ||
(六)监控系统 | 5 | ||
1、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监控设备异常摄像头没有图像等情况及时报修。 | 3 | ||
2、有效利用监控设备进行对停车场办公楼内车车辆及人员进行监控。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置。 | 2 | ||
三 | 停车管理 | 10 | |
1、停车场管理必须确保局正常工作日期间停车需要,保证正常上班秩序。 | 5 | ||
2、停车场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值班人员文明执勤、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 2 | ||
3、进出车辆管理有序,停车排列整齐,无堵塞,不影响行人通行,开会临时停车要求驾驶员预留电话,保证车辆挪移。 | 3 | ||
四 | 环境保洁卫生管理 | 30 | |
1、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室内室外无垃圾堆积。管辖区域公共地段地面暴露垃圾处置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 10 | ||
2、院坝及停车场无脏杂物、无积水、无沙土、无青苔;卫生间垃圾桶无沉积物、无臭味、大小便器无污垢、无积尘;卷筒纸、擦手纸、洗手液补充及时;盥洗台、镜面光洁,无污渍;办公楼楼道及大厅过道无污洁、污尘、水迹;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家具、地面无积尘 | 10 | ||
3、定期对办公室、会议室窗帘,窗玻璃,地毯进行清洗,室外地面积尘进行冲洗。 | 10 | ||
五 | 会议服务 | 10 | |
1、会务受理时间内容正确无差错。 | 4 | ||
2、会场布置符合甲方要求。 | 3 | ||
3、会议服务细腻、周到、热情。 | 3 | ||
六 | 洗衣服务 | 12 | |
1、制服清洗干净无差错 | 10 | ||
2、服务细腻、周到、热情。 | 2 |
※(一)本部大楼人员配备三、项目服务人员基本要求(三)投标人报价中员工工资不得低于重庆市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二)投标人承诺各岗位员工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劳动保障相关规定,除抢险、处理突发事件或采购人临时特殊要求外不得安排员工超时劳动,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员工培训费、通讯费、办公(含办公低值易耗品)费、自备安保设备费、维修工具/耗材/设备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使用的空调、电脑、打印机、家具、对讲机、设备工具及清洁类设备等)、清洁耗材及药剂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员工生日过年过节费(其中,春节有额外增加的慰问费每人300元),防暑降温费等所有费用。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二、报价要求
非常驻人员:1人,包括:4.会务、茶水、接待服务综合工作人员:1人。3.安保人员:6人;2.保洁人员:3人;1.项目经理兼综合主管:1名,年龄要求35岁(含)-45岁(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提供人员学历证书复印件)常驻人员:11人,包括:
(一)付款期为三年,物业服务费采用半年(6个月)支付的方式。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6个月服务后,采购人统一进行6个月服务费结算,若因考核发生扣款,采购人从服务费中扣除罚款后进行结算,中标人提供对应服务费的有效合规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服务费。制服清洗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每月记账,半年(6个月)支付一次,每月每人支付清洗费用不超过200元。四、付款方式以上投入相关物管服务人员(项目经理之外)年龄应在55岁及以下,形象良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残缺,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1.清洁兼安保维护人员:2名。(二)统景检察室1.水电维护人员:1人。
(一)采购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六、关于合同签订和终止(三)采购人将通过巡查、发放调查表等途径跟踪及了解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二)中标人必须支持和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一)中标人在开展以上各类管理服务时,必须接受采购人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五、服务质量监督与付款条件
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一、资格审查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二)因政策重大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物业服务终止,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无。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
(三)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一)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二、评标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1 | 有效性审查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评审因素三、评标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投标报价 (15%) | 15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9 | 1.投标人提供物业管理的整体设想策划方案(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9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投标人提供方案,格式自拟。 2.方案评审标准: 方案详实、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表述清晰有逻辑性的为“优”; 方案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描述基本符合项目情况,表述较清晰为“良”; 方案不太全面、可操作性一般强、描述基本符合项目情况,表述一般清晰为“一般”。 方案与本项目无关,无可操作性,内容不全面、表述模糊无逻辑性的或未提供方案为差。 | |
2 | 服务部分 (65%) | 8 | 2.投标人提供制度管理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投标人提供物业管理的整体设想策划方案(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9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6 | 3.投标人提供环境服务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2.投标人提供制度管理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6 | 4.投标人提供节能减排工作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6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3.投标人提供环境服务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8 | 5.投标人提供垃圾分类管理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4.投标人提供节能减排工作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6分,良得6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8 | 6.投标人提供秩序服务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5.投标人提供垃圾分类管理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8 | 7.投标人提供维修服务管理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6.投标人提供秩序服务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6 | 8.投标人提供制服清洗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7.投标人提供维修服务管理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
2 | 服务部分 (65%) | 6 | 9.投标人提供有针对本项目物业员工招募培训、进场交接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8.投标人提供制服清洗方案(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审。 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 |||||
商务部分 (20%) | 业绩 (9%) | 投标人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经验,投标人提供2个及以上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得9分,提供1个物业管理服务业绩得6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多得9分。 |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 | ||
商务部分 (20%) | 企业认证(3%)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一个证书得1分,任意两个证书得2分,三个证书得3分。 |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商务部分 (20%) | 资质荣誉 (8%) | 投标人获得过地市级(或直辖市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每提供一个表彰或奖励得2分,不满足得0分,本项最多8分。 | 投标人提供获得表彰或奖励的证书或牌匾照片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四、无效投标条款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五、废标条款(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八)投标人除制服清洗服务之外的部分进行合同分包的;
(一)投标人一、投标人第五篇投标人须知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法律责任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投标人的风险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二)合格投标人条件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联合投标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三、投标文件(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三)投标有效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六)投标报价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七)修正错误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四、开标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八)投标文件的递交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一)定标原则六、定标见第四篇内容。五、评标(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中标人变更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定标程序
(一)询问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中标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
(500-200)×0.78%=2.34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招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200 | 1.1% | 0.8% | 0.7% |
200-500 | 1.08% | 0.78% | 0.69% |
500-1000 | 0.76% | 0.43% | 0.52% |
1000-5000 | 0.45% | 0.23% | 0.32% |
5000-10000 | 0.23% | 0.09% | 0.18% |
10000-100000 | 0.045% | 0.045% | 0.045% |
1000000以上 | 0.009% | 0.009% | 0.009% |
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提供服务的均为微型企业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十一、签订合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价[2018]54号执行。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二、服务文件(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一)投标函(格式)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四、其他
(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格式)(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一)开标一览表一、经济文件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投标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 | 数量 | 每年服务项投标报价 (小写) | 每年投标报价(小写) | 3年投标总报价 (小写) |
渝北区检察院本部大楼物业管理 | 3年 | ||||
统景检察室物业管理 | 3年 | ||||
制服清洗服务 | 3年 | ||||
3年投标总报价(大写): | |||||
备注: |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项目号:(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1 | 渝北区检察院本部大楼物业管理 | |||||
2 | 统景检察室物业管理 | |||||
3 | 制服清洗服务 | |||||
4 | ||||||
5 | ||||||
6 | ||||||
7 | ||||||
8 | 人工费 | / | ||||
9 | 运输费 | / | ||||
10 | 其他费用 | / | ||||
11 | …… | / | ||||
12 | 总计 |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文件2.该表可扩展。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注:年月日
(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差异说明 |
三、商务文件(二)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服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方案(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年月日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一)投标函(格式)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号: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差异说明 |
四、其他(三)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内容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
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应盖投标人印章。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日期: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五、资格文件(三)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五)书面声明
(结束)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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