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方式:139781256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主任13978125688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3栋110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0771-5789574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ZZC2018-J1-50183-GXGX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1月08日
成交日期:2018年11月16日
总成交金额:79.7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广西恒新聚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30号2号楼2单元501号 | 79.76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0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勋、唐毓行、梁江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包含LED显示系统、会议及扩音系统、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恒新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30号2号楼2单元501号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 (¥ 797600.00 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我公司受宁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11月15日就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8-J1-50183-GXG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宁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包含LED显示系统、会议及扩音系统、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一览表)。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11月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竞标公告。
四、评标日期:2018年11月15日
评标地点: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石景林街道金鸡麦那新村安置点17B-12房二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林勋、唐毓行、梁江
五、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名称:广西恒新聚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30号2号楼2单元501号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柒仟陆佰元整 (¥ 797600.00 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宁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西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1397812568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阳光100上东国际T3栋1109室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5789574(兼传真)
3.监督部门: 宁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8636488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