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及大屏定制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及大屏定制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21-08-24 15:12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广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及大屏定制,现就此事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及大屏定制
三、项目预算:102万元
四、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项目金额1252万元,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土肥系统、溯源系统、网签系统、农业贷款、农机系统、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该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正式完成上述系统建设,进入系统运维期。该项目系统由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建设。为保障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采购系统运维服务贰年。并为“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提供数据更新服务。根据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相应指标要求在原有系统中调整定制化大屏部分数据指标。根据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相应指标要求为园区IOT设备购买数据传输流量。
因为本次项目运维服务的系统由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由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该项目的维保服务和大屏定制可以保证数据大屏修订开发和系统运维的连续性和业务成熟度。本项目中涉及的“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所使用数据,是以京东自有电商数据、物流数据和消费数据为基础,全方位采集和整合广汉市农业产业链上数据,形成的广汉市农业大数据集合。本次系统运维服务包含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数据更新服务,京东集团是京东数据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由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项目的建设及维保服务符合唯一性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情形,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五、拟推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1室。
六、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有效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单位和广汉市财政局。
八、联系方式
广汉市财政局:舒女士 联系电话:0838-5241410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尹先生 联系电话:0838-5245683
2021-08-24 15:12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广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及大屏定制,现就此事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广汉市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运维服务及大屏定制
三、项目预算:102万元
四、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服务项目,项目金额1252万元,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土肥系统、溯源系统、网签系统、农业贷款、农机系统、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该项目于2021年3月31日正式完成上述系统建设,进入系统运维期。该项目系统由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建设。为保障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采购系统运维服务贰年。并为“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提供数据更新服务。根据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相应指标要求在原有系统中调整定制化大屏部分数据指标。根据广汉市农业农村局相应指标要求为园区IOT设备购买数据传输流量。
因为本次项目运维服务的系统由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由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该项目的维保服务和大屏定制可以保证数据大屏修订开发和系统运维的连续性和业务成熟度。本项目中涉及的“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所使用数据,是以京东自有电商数据、物流数据和消费数据为基础,全方位采集和整合广汉市农业产业链上数据,形成的广汉市农业大数据集合。本次系统运维服务包含行业感知大数据系统、贸易感知大数据系统、园区数字孪生系统数据更新服务,京东集团是京东数据的唯一合法拥有者。由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项目的建设及维保服务符合唯一性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情形,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五、拟推荐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21室。
六、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有效意见,并最迟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反馈至采购单位和广汉市财政局。
八、联系方式
广汉市财政局:舒女士 联系电话:0838-5241410
广汉市农业农村局:尹先生 联系电话:0838-524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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