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度油料化验计量仪器设备(第4包)(重)变更公告(2022-JQ02-W1004(4))
金额
587.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87.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于6月28日发布2021年度油料化验计量仪器设备(第4包)(重)项目(2022-JQ02-W1004<4>)招标公告,因采购单位对关键技术指标参数有更改。现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油料化验计量仪器设备(第4包)(重)
二、项目编号:2022-JQ02-W1004(4)
三、项目概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 网上领取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一)项第7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8.申领招标文件保密承诺书(参考见模板)。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plap_d2@vip.163.com(投标报名时间以投标供应商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采购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采购文件领取)、段助理(项目咨询)
电 话:020-83704762(采购文件领取)、020-83815871(项目咨询)
传 真:020-8370476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蔡助理
办公电话: 020-83810856
十一、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至11:50,15:00至17:50
注意:前期报名申领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重新报名,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将发送到报名邮箱,请注意查收!
2023年7月10日
一、项目名称:2021年度油料化验计量仪器设备(第4包)(重)
二、项目编号:2022-JQ02-W1004(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第4包 | 1 | 多功能低温测定仪(凝点、倾点、冷滤点) | 台 | 35 |
2 | 冰点测定仪 | 台 | 49 | |
3 | 运动黏度测定器 | 台 | 86 | |
4 | 固体颗粒污染物测定仪 | 台 | 24 | |
5 |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测定器 | 台 | 15 | |
6 | 破乳化值测定器 | 台 | 6 | |
7 | 抗乳化性能测定器 | 台 | 17 | |
8 | 滴点测定器 | 台 | 19 | |
9 | 宽温度范围滴点测定器 | 台 | 20 | |
10 | 锥入度测定器 | 台 | 35 | |
11 | 压力分油测定器 | 台 | 36 | |
12 | 邵尔A型硬度计 | 台 | 17 | |
13 | 颗粒计数器(液压油型) | 台 | 9 | |
14 | 润滑脂自动剪切机 | 台 | 11 | |
15 | 便携式数字密度计 | 台 | 10 | |
16 | 快速倾(凝)点测定仪 | 台 | 5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每一包仅确定一家供应商中标。 5.项目预算:第4包587.7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和军队规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6.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9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 网上领取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一)项第7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8.申领招标文件保密承诺书(参考见模板)。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plap_d2@vip.163.com(投标报名时间以投标供应商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采购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8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一楼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采购文件领取)、段助理(项目咨询)
电 话:020-83704762(采购文件领取)、020-83815871(项目咨询)
传 真:020-83704762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园路28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蔡助理
办公电话: 020-83810856
十一、采购服务热线
热线电话:020-33975302
服务时间:工作日8:00至11:50,15:00至17:50
注意:前期报名申领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重新报名,调整后的招标文件将发送到报名邮箱,请注意查收!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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