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咨询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咨询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发表于:2024-04-19 17:00:39
招选公告
为顺利推动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工作,我司决定对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咨询及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选,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欢迎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选。
一、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咨询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
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沿金沙江大道东侧,建设用地面积约80亩,用地规划性质为M1一类工业用地,预计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80000㎡】,具体规划面积以实际落地报规文本为准(用地面积及具体位置、范围以提供的示意图为准)。
项目围绕宜宾市构建“4+4+4”现代化工业体系,聚焦宜宾市确定的重点产业链,积极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能源、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通用人工智能辅助等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关联配套企业,构建产业生态,形成“园区+产业+平台”协同发展,助力产业建圈强链。
(四)工作内容
1.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项目定位)服务
受托人应结合项目地理位置、商业环境、区域优势和市场定位等因素,对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及项目载体进行产业策划与规划研究。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提出该片区的产业发展目标,拟定相应的产业发展策略与定位,梳理产业发展赛道,并明确项目产品定位,指导项目设计及建设相关工作,提交《高铁南片区产业咨询研究报告》和《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策划及产品定位报告》。
2.招商推广服务
招商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每年度委托人与受托人书面沟通确定项目销售、租赁定价、销售/租赁合同版本;编制《年度招商推广方案》,确定招商推广内容、形式;设计招商手册(文案);采用线上及线下等方式实施招商推广活动;本项目参与受托人品牌统一宣传,利用各种集中展示机会对本项目进行推广。
3.招商管理服务
一是包括且不限于受托人安排专业招商和管理团队入驻园区;负责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制定招商计划;负责组织项目日常招商管理工作:(1)组织招商人员做好日常接待,制定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2)负责与承租客户洽谈出租合同;(3)负责与购房客户洽谈销售合同;(4)客户资料归档管理;(5)续租谈判等其他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二是租售管理服务。租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租售招商工作、租售客户签约准备工作等。
4.品牌授权使用服务
品牌授权使用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委托人使用品牌字样在以下领域范围内授权使用:项目推广阶段推广案名、广告、招商资料、招商中心、工地现场包装;正式立项报批等法定名称;办公区、物品等其他形象识别系统。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商管理服务期满三年或项目租售去化100%(以较早者为准),其中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服务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本次委托期限届满后,若招选人仍有意委托第三方提供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招选人优先委托参选人提供该等服务。
二、招选方式
本次招选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业绩要求:参选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开展1个(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在6万平米及以上的项目招商服务业绩,同时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开展1个(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在6万平米及以上的项目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服务咨询业绩;
4、人员配置:参选人应于招商工作启动日之前组织招商团队进场(配置2名经理+6名招商顾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获取招选文件的时间、地点:
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发布招选公告和招选文件,招选文件获取链接:https://yibin.tfygcgfw.com/。
(一)招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23:59;
(二)本次招选的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30;
(三)本次招选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15:00;
(四)本次招选的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30;
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2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2024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各参选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参选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最高限价
(一)运营管理服务费
1804万元(包含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项目定位)服务费、招商推广服务费、招商管理服务费(不含租售管理服务费)及品牌授权使用服务费)。
(二)租售管理服务费
租售管理服务费包含三部分费用,分别是销售服务费、销售溢价奖励费及租赁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根据签约企业签定的《销售合同》,按销售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4】%计取;如销售合同额超出双方在招商工作启动时约定的销售底价,则就该份销售合同,当成交单价每超过销售底价50元/㎡时,则受托人另获得成交总价5‰的溢价奖励,溢价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成交总价的1.5%。假设溢价奖励为A,销售面积为S,溢价指数为n(即:(销售价-底价)/50,向下取整),那么:溢价奖励A=S×[n×(底价+50)×5‰+50×5‰×n×(n-1)÷2]
(2)租赁服务费根据签约企业签定的《租赁合同》,按平均月租金(平均月租金=合同总金额/总租赁月数)一次性提取【4】个月租金。
七、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招选文件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和参选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二)电子标书费缴纳:
(1)参选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4)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参选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三)未购买招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
(四)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购买招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计价软件编号相同、商务标接口码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等异常情况之一的,不论中选与否,一经发现,招选人将直接没收参选保证金,并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0831-5956876
邮箱:ybfzcc_zbhyb@126.com
邮编:644000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
日期:2024年4月19日
发表于:2024-04-19 17:00:39
招选公告
为顺利推动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工作,我司决定对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咨询及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选,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欢迎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参选人参加本项目的招选。
一、项目概况与招选范围: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示范产业园—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咨询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
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宜宾市高铁南片区沿金沙江大道东侧,建设用地面积约80亩,用地规划性质为M1一类工业用地,预计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80000㎡】,具体规划面积以实际落地报规文本为准(用地面积及具体位置、范围以提供的示意图为准)。
项目围绕宜宾市构建“4+4+4”现代化工业体系,聚焦宜宾市确定的重点产业链,积极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能源、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通用人工智能辅助等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关联配套企业,构建产业生态,形成“园区+产业+平台”协同发展,助力产业建圈强链。
(四)工作内容
1.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项目定位)服务
受托人应结合项目地理位置、商业环境、区域优势和市场定位等因素,对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及项目载体进行产业策划与规划研究。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基础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提出该片区的产业发展目标,拟定相应的产业发展策略与定位,梳理产业发展赛道,并明确项目产品定位,指导项目设计及建设相关工作,提交《高铁南片区产业咨询研究报告》和《高铁南片区宜宾智能制造中心项目产业策划及产品定位报告》。
2.招商推广服务
招商推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每年度委托人与受托人书面沟通确定项目销售、租赁定价、销售/租赁合同版本;编制《年度招商推广方案》,确定招商推广内容、形式;设计招商手册(文案);采用线上及线下等方式实施招商推广活动;本项目参与受托人品牌统一宣传,利用各种集中展示机会对本项目进行推广。
3.招商管理服务
一是包括且不限于受托人安排专业招商和管理团队入驻园区;负责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制定招商计划;负责组织项目日常招商管理工作:(1)组织招商人员做好日常接待,制定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2)负责与承租客户洽谈出租合同;(3)负责与购房客户洽谈销售合同;(4)客户资料归档管理;(5)续租谈判等其他日常招商管理工作。
二是租售管理服务。租售管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租售招商工作、租售客户签约准备工作等。
4.品牌授权使用服务
品牌授权使用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委托人使用品牌字样在以下领域范围内授权使用:项目推广阶段推广案名、广告、招商资料、招商中心、工地现场包装;正式立项报批等法定名称;办公区、物品等其他形象识别系统。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商管理服务期满三年或项目租售去化100%(以较早者为准),其中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服务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本次委托期限届满后,若招选人仍有意委托第三方提供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招选人优先委托参选人提供该等服务。
二、招选方式
本次招选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业绩要求:参选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开展1个(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在6万平米及以上的项目招商服务业绩,同时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开展1个(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在6万平米及以上的项目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服务咨询业绩;
4、人员配置:参选人应于招商工作启动日之前组织招商团队进场(配置2名经理+6名招商顾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获取招选文件的时间、地点:
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发布招选公告和招选文件,招选文件获取链接:https://yibin.tfygcgfw.com/。
(一)招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23:59;
(二)本次招选的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30;
(三)本次招选的参选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15:00;
(四)本次招选的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30;
电子标书费售价:人民币20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选时间):2024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
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选地点):各参选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参选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最高限价
(一)运营管理服务费
1804万元(包含产业策划与产品定位(项目定位)服务费、招商推广服务费、招商管理服务费(不含租售管理服务费)及品牌授权使用服务费)。
(二)租售管理服务费
租售管理服务费包含三部分费用,分别是销售服务费、销售溢价奖励费及租赁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根据签约企业签定的《销售合同》,按销售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4】%计取;如销售合同额超出双方在招商工作启动时约定的销售底价,则就该份销售合同,当成交单价每超过销售底价50元/㎡时,则受托人另获得成交总价5‰的溢价奖励,溢价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成交总价的1.5%。假设溢价奖励为A,销售面积为S,溢价指数为n(即:(销售价-底价)/50,向下取整),那么:溢价奖励A=S×[n×(底价+50)×5‰+50×5‰×n×(n-1)÷2]
(2)租赁服务费根据签约企业签定的《租赁合同》,按平均月租金(平均月租金=合同总金额/总租赁月数)一次性提取【4】个月租金。
七、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公平公正,“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已与银行实现系统对接,从缴费账号生成、缴费确认、招选文件下载和投标功能开放,全部实现自动化、线上化,请参选人务必按照下述要求缴纳标书费和参选保证金,避免影响投标。
(二)电子标书费缴纳:
(1)参选人一旦决定投标,请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自动为该次缴费生成一次性的唯一银行账号。
(2)请参选人务必把标书费转入上述银行账户。参选人缴费后,银行系统会同步自动将缴费信息推送至“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和参选人,平台系统亦同步开放权限,参选人即可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
(3)请参选人务必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参选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无法开放投标功能,由此无法购买标书、无法投标、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招选人也只能在开标后才能退款。
(4)系统每次生成的账号,均为一次性账号和唯一性账号,标书费账号与参选保证金账号不同,项目与项目间账号不同。
(三)未购买招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参选。
(四)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购买招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计价软件编号相同、商务标接口码相同、同一经办人(或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联系方式一致等异常情况之一的,不论中选与否,一经发现,招选人将直接没收参选保证金,并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女士
电 话:0831-5956876
邮箱:ybfzcc_zbhyb@126.com
邮编:644000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南路3号东方时代广场17楼
日期: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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