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临空大队二中队(花湖)营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42.2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h-ezcg-202304001
预算金额342.29万元
招标联系人-027-375208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振军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9
公告正文

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临空大队二中队(花湖)营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1 18:19发布单位: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5-09项目监管地:鄂州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临空大队二中队(花湖)营房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洋澜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H-EZCG-202304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0-2023-00456

3、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临空大队二中队(花湖)营房维修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42.292172(万元)

6、最高限价:323.716642(万元)

7、采购需求:

施工承包,主要包括:新建钢结构房屋、拆除原室内砖砌体隔墙、吊顶、门等,新增隔墙,一楼至二楼地面、墙面、天棚等室内装饰维修改造、更换成品烤漆实木门等,新建给排水、强、弱电工程等。

8、合同履行期限:1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行业类别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①、②均可)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有安全考核B证,且为供应商的在职员工,并出具项目经理目前未有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23日2023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洋澜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3、方式: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表,见附件由供应商自行下载后填写加盖公章。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5月0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洋澜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5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鄂城区洋澜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根据《鄂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申请。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鄂城区樊口街办旭光大道88号

联系方式:027-37520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洋澜国际康城南门19号楼5号商铺

联系方式:15972311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振军

电 话:1597231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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