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玉华山水库位于江西省丰城市荷湖乡境内,距丰城市区公路里程约38km,是清丰山溪丰水上游支流希望水的控制性工程。本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泄水及取水建筑物组成,开发任务为供水结合防洪为主,并兼顾灌溉。
本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包括枢纽工程水库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枢纽工程水库区包括水库淹没区范围和水库蓄水引起的影响区范围;枢纽工程建设区由永久征地范围和临时用地范围构成。
本工程建设征地影响涉及丰城市荷湖乡的八一村、新泽村、下梅村、楼前村、坪坑村、上岩村和丽村镇的城前村、根竹村,共计2个乡镇8个行政村。基准年(2019年),建设征地影响涉及直接搬迁人口287户991人;拆迁各类房屋建筑面积8.42万 m2;征占各类土地面积 7570.90 亩。建设征地影响涉及的专业项目包括:等级公路8.43km,10kV电力线路12.95km,电信线路15.89km,广电线路3.5km,水电站2座,自来水厂1座等。
根据丰城市有关部门的初步勘查,本工程建设征地影响范围内尚未发现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有重大价值的矿产资源。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单位应负责对移民搬迁进度、移民安置质量、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中标企业应当将监督评估的情况及时向委托方报告。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丰城市;
2.3招标规模:江西丰城市玉华山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静态总投资为72503.01万元(其中移民村的建设监理工作另行招标),其中农村部分补偿费 40173.19 万元;工业企业处理补偿费615.22万元;专业项目恢复改建补偿费602.96万元;库底清理费661.09万元;其他费用6088.96万元;预备费4765.42万元;有关税费19596.16万元。本次招标为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全过程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
2.4服务期: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2.5 招标控制价:543.77万元;
2.6 标段划分:1个建设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标;
2.7 招标内容及范围:依据国家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相关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审批的移民安置规划、专题设计文件、移民安置实施计划以及签订的移民安置协议,按照补偿补助兑付、农村移民安置、专业项目处理、移民工程等分类目标和内容,牵头县乡相关部门收集整理移民安置资料、对项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物量复核、项目实施的综合进度、综合质量和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征地移民安置政策的执行情况、征地移民安置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记录、审核、协调和报告,组织或参加征地、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等内容。
2.7 质量要求:应遵循国家、江西省与移民监督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建设工程安置监督评估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来具有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监督评估、监测评估项目经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总监督评估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拟投入的总监督评估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②具有中型及以上规模水利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或监督评估、监测评估项目总监督评估工程师任职经历;(提供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本项目机构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监督评估工程师6名,监督评估员3名进行配备,拟上岗监督评估工程师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督评估员应具有水利监理员上岗证书;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派人员,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建设工程安置监督评估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止在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系统中添加“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身份,添加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身份及提交企业基本信息所需时间,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考虑到这部分时间。具体操作中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阮先生
电 话:187795768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紫阳大道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17086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