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53省道海陵段安全照明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先生0523-860506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23-863307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353省道海陵段安全照明工程  
  S353HLD-ZM01标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53省道海陵段安全照明工程   已由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泰发改函[2023]16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以 泰交建许字[2023]00014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 为  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53省道作为省道公路网规划的省级干线公路,西起于皖苏交界,向东止于江苏沿海地区,连接着南京、扬州、泰州以及南通等市,规划里程 212公里,沿线分别与宁连、京沪、盐靖、沿海四条高速公路以及 204 国道、205 国道、226 省道、229 省道等共计二十余条国省级干线 公路相沟通,是我省中部地区国省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联系我省沿海地区 与其腹部内陆地区的主要通道。
本项目作为 353 省道海陵段,整体位于卤汀河大桥以西区域,且近距离与扬州泰州机场相接,它的建设能够较好的弥补泰州市中部地区东西向公路通道布局稀少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区域国省干线路网布局,同时还能够与启扬高速公路、231 省道、阜溧高速共同构成泰州市的综合交通运输通道,从而推动泰州市乃至苏中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353省道海陵区华港镇段,全长 9.304 公里,卤汀河大桥向西至终点,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2 米。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S353HLD-ZM01标,约 907.6万元,主要内容包括:353 省道海陵段监控系统、照明系统以及相关土建部分。
2.3合同期限:9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6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照明项目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监控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6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较好地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照明项目和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监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2月~4月或2023年3月~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 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予参加审查)。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平台费)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050691
招标代理: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莲花6号小区A幢-8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23-86330779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3年6月7日 17:30,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 17:3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 28日上午9点,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9:30 。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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