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云会议直播平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博皓天信招标2023-200-4149
预算金额2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杰0874-33164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云会议直播平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博皓天信招标2023-200-4149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云会议直播平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21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该项目的业务需求包含以下内容:
1、视频会议基于专业会议终端的高品质、专业级视频会议解决方案,支持高清音频、1080P高清视频、720P数据辅流等功能。会议发起方可通过专用高清会议终端和Web页面预约和发起会议,与会方可使用客户端、手机、固话等终端灵活接入,从而实现无障碍、面对面的交流。
2、互联网专线是指针对大客户接入互联网络的需求,依托运营商在国内骨干网及宽带城域网的资源,提供大容量高带宽的国内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
3、云直播业务是云业务中视频直播云平台,提供甲方远程直播业务,保障各级各单位通过直播业务参与远程培训。
服务期限:两年,依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开展业务,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保障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相关工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
方式:现场领取(含电子版,不办理邮寄),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的证件及证明资料
A、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属于授权人办理时提供)及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格式自拟)
C、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样式附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还须按“申请人资格要求”第一条要求,逐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D、写明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的企业基本概况介绍原件。
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曲靖市委员会党校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博皓天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东路延长线盛世锦华东江花园111A幢18、19号商铺
联系方式:0874-3316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杰
电 话:0874-3316466



附件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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