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沈阳市]沈阳药科大学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23-12-07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沈阳药科大学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沈阳药科大学委托,对沈阳药科大学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勘察设计项目;
2、招标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3、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院内;
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 103 号,沈阳药科大学院内。总建筑面积 23509 平方米,为地上七层、地下一层建筑,配套建设室外管线、沥青路面、硬质铺装及绿化等设施。相应购置仪器设备。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车库及人防工程;一层、二层为创新药物检验检测共享服务平台;三层为药品制剂技术 GMP转化中心;四层为智能制药现代产业学院;五层为中药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六层为重点实验室及院士、长江学者工作站;七层为药品监管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学校自筹;
6、招标范围:沈阳药科大学现代药学科技创新综合楼项目勘察设计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4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其中:勘察:10日内。方案设计:10日内。初步设计图及概算文件:15日内。施工图(含设计电子版):40日内。其他相关成果文件:40日内。现场跟踪及后续服务:直至施工竣工结束后。(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8、质量标准:合格;
9、合同估算价:人民币220万元;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和(2)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和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和人防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满足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辽人防发〔2019〕68号关于落实国家人防办《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设计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2023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2、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8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B座);
五、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刘老师 |
姓名: 李老师 |
单位: 沈阳药科大学 |
单位: 沈阳药科大学 |
职务: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沈阳药科大学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4-4352012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8号华利大厦23楼2301室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 号:124908218910901
联系人:雷冬
电 话:024-22512301
异议联系人:雷冬
异议联系人电话:024-2251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