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 用房迁建工程
金额
93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 用房迁建工程 招标代理 比选公告
象山县公安局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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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登记号:
XS-ZJBX-2024082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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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象山县公安局丹西派出所业务技术 用房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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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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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丹西街道来薰路与丹山路西北角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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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总用地面积为 12.8 亩,总建筑面积约 10370 平方米(包含地下内部及社会车辆停车位等建筑面积约 4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造业务技术用房、绿化、给排水等及其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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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
9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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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设计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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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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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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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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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185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18500元 ,上限:1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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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说明: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下浮30%,最终按中标价为基数按实结算。
二、竞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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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8-22 17:15 至 2024-08-25 17:15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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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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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要求,且不在处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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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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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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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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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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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联系人:
石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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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65856077
-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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