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镜湖雨水、光明、龙头、仁义蓄水池泵站、赵村蓄水池顶管工程EPC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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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102441001189 | ||||||||||||||||||||||||||||||||||||||||||||||
招标内容: | |||||||||||||||||||||||||||||||||||||||||||||||
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镜湖雨水、光明、龙头、仁义蓄水池泵站、赵村蓄水池顶管工程EPC总承包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镜湖雨水、光明、龙头、仁义蓄水池泵站、赵村蓄水池顶管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行审投资〔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朝阳路镜湖雨水、光明、龙头、仁义蓄水池泵站、赵村蓄水池顶管工程EPC总承包2.1.2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2.1.3建设内容及规模:1)朝阳路镜湖雨水管网工程顶管作业120米;管径为d1000,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顶管施工。2)光明街、龙头、仁义三个一体化提升泵站,各配备3台潜水泵。3)新建仁义蓄水池-城区压力管道2588米,从仁义蓄水池顶管至晋周总立交桥,材质为K9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管道采用顶管施工,顶管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套管,套管管径为d1200。4)赵村蓄水池顶管作业120米,管径为d1000,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管顶管施工。2.1.4总工期:105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9 00:00至2024-11-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0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 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接收异议的渠道:招标人:董莎0311-84321950,招标代理机构:刘文花0311-8989369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晋州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电话:0311-84338198 电子邮箱:jzszbb2009@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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