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新办免费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12202100347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28-84882525
中标公司成都鑫昌鑫印章有限公司18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新办免费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新办免费印章刻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5 17:07
一、项目编号 | |||
510112202100347 | |||
二、项目名称 | |||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新办免费印章刻制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鑫昌鑫印章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青年路20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单价:18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新办免费印章刻制采购项目 服务时间: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范围:按照成都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8〕29 号)精神,采购人为新设立企业免费刻制印章一套,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购买企业新办免费印章刻制项目服务开展本次采购活动等。 服务要求:1、企业信息资料收集 1.1收取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情况说明。 2、客户头像信息采集 2.1将企业信息资料录入到四川省印章信息系统,对企业营业执照和身份证进行现场拍照上传; 2.2法定代表人头像采集,使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和现场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比对通过后在印章系统里面拍照上传等。 服务标准: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 号)、《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批准,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公 安部发布)、《电子签名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7 号、《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GA 241.9-2000《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等。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曾国友,廖颖睿(采购人代表),刘术名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成交金额*服务年限)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88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备案号:(2021)1371号 ;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28-84636986;3、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 文件要求以及 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信用贷款融资;4、本项目采购预算:180万元/年,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20 元/套;其中,公章 80 元/枚,法定代表人名章 80 元/枚,财务专用章 80 元/枚,发票专用章 80 元/枚;5、成交单价:人民币100元/套,共三年。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84508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龙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金桉路118号百悦国际中心25楼0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488252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电话: | 028-8488252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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