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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中原社区 N091001 单元 H-08地块(南部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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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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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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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杨浦区中原社区 N091001 单元 H-08地块(南部区域)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市光路与包头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东至包头路,南至市光路 ,西至工农三村,北至上海市包头中学,总占地面积为5270 m2。根据《中原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N091001编制单元》,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学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内土壤中乙苯、1,2-二溴乙烷、一溴二氯甲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6-C9)的检出浓度超过了经风险评估推算出的筛选值(使用导则推荐参数);地下水样品中存在重金属砷检出浓度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的情况,需针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超标点位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对超标的关注污染物开展人体健康风险评估,风险表征结果显示,本地块土壤中的乙苯、1,2-二溴乙烷、一溴二氯甲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水平,对上述超风险污染物进行风险控制值计算与修正后,土壤中乙苯、1,2-二溴乙烷、一溴二氯甲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的推荐风险控制值分别为10.2mg/kg、0.0832 mg/kg、0.363 mg/kg、0.55 mg/kg和1556.32 mg/kg。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技术规范,须对土壤中的超风险污染物乙苯、1,2-二溴乙烷、一溴二氯甲烷、苯并[a]芘和石油烃(C10-C40)进行修复或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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