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询价-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YZSG-2标项目防眩板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486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交二公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FA00000148620一、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YZSG-2标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是2016年省政府批复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整方案》新增规划项目之一,也是2020年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第一批切块项目之一。项目起于豫冀省界,接河北省规划的石家庄至邯郸高速公路,向南经安阳、汤阴等5县后跨越黄河,在中牟北接已建的机西高速,利用机西高速、商南高速至上蔡,经汝南、正阳、罗山至豫鄂省界,接湖北省规划的大悟至武汉高速公路,是国家规划的京雄武高速公路的一部分,北通京津冀及雄安新区,南联长江经济带,对于加强国家主要城市群间经济融合、带动沿线地区协同发展,特别对于缓解京港澳高速交通压力,完善我省路网结构有重要意义。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全长约520公里,其中新增里程约350公里。本项目为安罗高速高速的一部分,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全长21.655公里。设黄河特大桥1座,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120km/h。其设计里程为K152+239.5~K156+148(黄河特大桥主桥跨中),全长3909m,主要工程:南主桥、南塔、南副桥及附属结构,合同工期:48个月。
    二、材料品种、数量、计划交货期等清单
1.材料品种及数量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桥梁段防眩板
符合图纸要求

13223
 
2
明涵、通道金属护栏段防眩板
符合图纸要求

4720
 
3
开口护栏防眩板
符合图纸要求

200
 

说明:
(1)严格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供应,本次询价经销商与生产商均可参与。
(2)因本项目交安材料生产商业主有入围要求,故报价单位提供的材料生产厂家须在业主入围名单内,严禁使用非入围名单外的厂家(业主入围厂家:河北万晴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河北华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固安县日新月异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3)交安材料供应商应在材料进场前向询价人报送样品,经询价人、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采购进场,样品在询价人处留存,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报价人应严格遵守本项目交安工程的材料管控中大宗材料进场准入制度。
(4)采购材料相关要求:
防眩设施
防眩设施用来防止或减少对向车辆前照灯使司机眼睛所产生的眩光,眩光会导致司机的视距降低,夜间交通环境恶化,事故率上升。安装防眩设施后可有效地防止和减少眩光,对改善夜间行车条件,降低夜间的事故率和事故严重程度是非常有意义的。防眩设施分植树防眩和物理防眩,本项目的整体式路基又以植树防眩为主,仅在设有构造物(含桥梁、明涵、明通道)的不宜植树路段、以及路基段设混凝土护栏的路段采用物理防眩。物理防眩又分为防眩板防眩和防眩网防眩,其中:防眩板具有防眩效果和横向通透性好,安装快速简便,后期养护维修方便,造价合适的优点,但也存在易丢失或破埙缺点。防眩网具有造型美观、横向隔离效果佳的优点,但存在着安装要求严格,破埙的设施易对行驶的车辆造成影响,造价略高。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用防眩板防眩,说明仅述及防眩板防眩。防眩板为一块块的板状构造物,独立安装在大中桥梁的中分带护栏上、小桥(明涵、明通道)基座及中分带设置整体式混凝土护栏段落上。在半径较小的平曲线路段,适当将防眩板向曲线内侧偏移,以免防眩板影响视距。在凹形竖曲线的底部路段,防眩板应适当加高;而在凸形竖曲线的顶部路段,防眩板的中心要适当下移,以避免防眩板的上部或下部有可能透过的眩光。本工程防眩板高 90cm,宽20cm,防眩板设置间距100cm。直线路段遮光角不小于8°;平、曲线线路段遮光角应为8°~15°,颜色可选取果绿色。防眩板应选用外形美观、在自然条件下不易老化 、不易腿色和不易变形的玻璃钢材料,为实体模压防眩板,其强度、刚度、耐候性、耐腐蚀性及抗老化性能应满足《防眩板》(GBT 24718-2009)及其他国家标准的要求。
2.交货期
供货期间为: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3.交货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辛庄村中交二公局施工现场。
三、定价机制
本次询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单价。
四、网上询价计划
1. 发布公告: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4日
2. 网上报价: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5日
五、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付款
(1)履约担保金:前期货款在结算中扣除合同额5%作为履约担保金。
(2)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3%,在履约保证金到期前28天内,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额的3%转为质量保证金(结算过程中不另扣除)。
(3)付款方式:材料货到现场经过甲方初验合格,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次月支付当期计量货款的60%,次月支付计量货款的40%。
(4)计量方式:防眩板数量以现场点数,按“块”计量,连接螺栓等附件及辅材不另行计量。
2.付款方式
①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 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报价人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询价人延期支付报价人合同价款的,询价人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报价人不得向询价人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③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④ 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报价人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询价人物资设备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询价人物资设备部,送达日期以询价人物资设备部签收日期为准。
报价说明:
1.报价人对《询价货物清单》中的材料数量进行报价,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该表中“综合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3.若报价人对供货及结算(款项支付等)有优惠条件的,应在报价表附注中明示,询价人在询价对比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
4.若报价人需对上述条件和资料作修改和补充的,应在其报价中明示。
5.以上报价均为含税单价,一票制。
6.请严格按照《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7.报价联系人:周家乐18738487716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防眩板
13223

2
防眩板
4720

3
防眩板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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