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331122-76-01-050310-000
预算金额451.14万元
招标公司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王宇航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锦秀0578-31330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1.招标条件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局以浙发改设计【20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331122-76-01-050310-000,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该项目总面积 8.2506 公顷,复垦后恢复水田面积6.5308公顷,恢复旱地面积 0.3374 公顷,恢复林地面积1.1359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台地挡墙1844.0m,新增周边挡墙3439.2m;新建田间道3条,宽4.0米,长616.2m;设排渠4条,长634.4m,灌渠3条,长721.3m;蓄水池6座、沉沙池2座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本次招标工程费用:4511420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3.4近三月(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2/index.html )”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
7.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壶镇镇溪东北路108号 地 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
联系人:王宇航 联系人:刘锦秀
电 话:13305881236 电 话:0578-3133088
邮箱:alppe9@163.com 邮箱:741942440@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下载: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pdf
招标文件公示公告
1.招标条件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局以浙发改设计【2019】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331122-76-01-050310-000,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缙云县潜明水库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项目(壶镇镇)。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该项目总面积 8.2506 公顷,复垦后恢复水田面积6.5308公顷,恢复旱地面积 0.3374 公顷,恢复林地面积1.1359 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台地挡墙1844.0m,新增周边挡墙3439.2m;新建田间道3条,宽4.0米,长616.2m;设排渠4条,长634.4m,灌渠3条,长721.3m;蓄水池6座、沉沙池2座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3本次招标工程费用:4511420元。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证明材料要求:/
3.4近三月(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企业人员总数每月不少于50人;
3.5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资质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 1 人;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2023年 月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2/index.html )”下载。
5.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48号(缙云县广电大楼六层)。
7.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27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壶镇镇溪东北路108号 地 址:缙云县问渔西路62号
联系人:王宇航 联系人:刘锦秀
电 话:13305881236 电 话:0578-3133088
邮箱:alppe9@163.com 邮箱:741942440@qq.com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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