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431Z1443602)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24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431z1443602
预算金额245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020-81222756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小姐
中标公司广东思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0724-2431Z1443602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25号楼604房 | 2,450,016.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服务类(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期 2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450,016.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进东(采购人代表)、黄雪梅、张丽杰、李亚梅、卢冬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服务类计算。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 2.66001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意见
合同包1(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诚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5.40 | 20.00 | 4.68 | 8.47 | 88.55 | 1 | 1 |
广东思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60 | 20.00 | 4.71 | 8.84 | 82.15 | 2 | 2 |
广州润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8.20 | 20.00 | 4.72 | 8.69 | 81.61 | 3 | |
广州市大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40 | 18.00 | 4.54 | 8.87 | 69.81 | 4 | |
广州和源生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1.00 | 8.00 | 4.72 | 8.65 | 62.37 | 5 | |
广州茵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80 | 11.00 | 4.54 | 10.00 | 54.34 | 6 | |
广东粤康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60 | 8.00 | 4.54 | 8.42 | 52.56 | 7 |
2. 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
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电话:020-37860713/71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三路95号
联系方式:020-81222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9楼
联系方式:020-37861039、3786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玲、黄泽琛
电 话:020-37861039、37860562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博芳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污水处理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80701).zip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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