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年京津冀大数据基地A2楼机电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810.8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9-02-04a-2024-d-a20889
预算金额3810.8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玲15901335477
中标联系人戴晨光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年京津冀大数据基地A2楼机电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天翼云2023年京津冀大数据基地A2楼机电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9-02-04A-2024-D-A20889)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投标报价不含税38,108,852.66元人民币

(3) 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

(4) 工期(交货期):自开工报告注明日期之日起70个自然日具备初验条件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102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9名。本项目共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姓名戴晨光

2)相关证书: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编号:工信苏建安B(2023)0027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编号:1322015201508025

(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编号:D132161237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编号:D232064003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08]220028

4企业主要负责人:朱强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编号:工信苏建安A(2022)00008

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徐欣具备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编号:工信苏建安C(2018)01336;

6特种作业人员岑大维吴建军姜宇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编号:T320123199208242419,T350211198107213038,T232330198904110217;冯斯麒、刘德平、刘闯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编号:T320504198509131016,T370283198801062036,T320827198009104637。侍子杰、万勇、石坤均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编号:T320324199810250398,T320111197907290415,T130823199206256035。

(8) 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中国电信项目和非中国电信项目):近两年内未发生过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否决投标情况不涉及

公示期:20241024日至20241028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常玲15901335477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栾先生、王先生1561423855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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